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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是不可饒恕的罪/不可赦免的罪?

回答


馬可福音3:22-30和馬太福音12:22-32提到了 「不可饒恕的罪/不可赦免的罪」或「褻瀆聖靈」的情況。「褻瀆」這一術語通常被定義為「挑釁的不敬行為。」我們會將這一術語用於詛咒神的罪或故意貶低與神有關事物的罪。這種罪還包括將邪惡歸於神,或否定神、不把神應得的良善歸於他。這種褻瀆就是馬太福音12:31中具體說的「褻瀆聖靈」。在這段經文中,法利賽人雖然目睹了無可辯駁的證據——耶穌用聖靈的能力行異能,法利賽人卻反而聲稱耶穌被鬼王別西卜附著(太12:24)。在馬可福音3:30中,耶穌非常明確地指出,法利賽人所犯的正是「褻瀆聖靈」。

這種褻瀆也與控告耶穌基督(本人,在地上)被鬼附著有關。褻瀆聖靈還包括了其它形式(比如對聖靈撒謊,就像使徒行傳5:1-10中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但控告耶穌的這種褻瀆是不可饒恕的。這種褻瀆聖靈的不可饒恕之罪是現今無法複製的。

今天,唯一不可饒恕的罪就是持久不信的罪。一個人在死前沒有信是不可饒恕的。約翰福音3:16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一個人不得赦免的唯一情況就是他/她沒有在「信他的」人群中。耶穌說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拒絕獲得救恩的唯一途徑就等於判自己永遠在地獄裡,因為拒絕唯一的饒恕顯然是不可饒恕的。

許多人擔心自己犯了神不能或不願赦免的罪,他們感到無論自己做什麼都沒有希望。撒旦最喜歡看到我們受困于這種錯覺。事實上,如果一個人有這種擔心,他/她只需要到神面前認罪悔改並接受神赦免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這節經文讓我們確信,神願意赦免任何的罪——無論多麼十惡不赦——只要我們向神悔改。如果你今天正承受著犯罪的負擔,神以他的慈愛和憐憫正張開他的臂膀等你歸向他。神決不會讓如此做的人們失望或不饒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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