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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人可以通過普遍啟示得救嗎?

回答


普遍啟示可以定義為:“神向所有時代所有地方的所有人啟示神的存在以及他是智慧、強大和卓越的。”聖經中詩篇 19:1-4 和羅馬書 1:20 這樣的篇章清楚表明通過我們周圍的創造可以了解神的一些事情。 創造揭示了神的大能和威嚴,但是沒有揭示通過基督救贖的計劃。 只有以耶穌之名的拯救(使徒行傳4:12 );因此,只通過普遍啟示人不能得救。 通常“人可以通過普遍啟示得救嗎?”這個問題與另一個問題相關,即“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人會怎樣? ”

遺憾的是,世界上有些地方根本接觸不到聖經,接觸不到耶穌基督的福音,或是學習基督真理的任何手段。 那麼問題出現了,這些人死時會怎樣? 神如果給一個從未聽說過福音或耶穌基督的人定罪,這公平嗎? 有些人提出這樣的想法:神根據那些人對普遍啟示的反應來判斷他們。 其假設是:如果某人真正相信通過普遍啟示得到的有關神的知識,神就根據那種信賴判斷並允許他進天堂。

問題是聖經宣告說,除非這個人在基督裡,他 / 她“罪已經定了”(約翰福音 3:18 )。 羅馬書 3:10-12 引用了詩篇 14:3 ,也宣告說未重生的人是全都有罪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按照聖經所說,對神的認識(通過普遍啟示)是 存在的 ,但是人類按自己的好惡曲解了它。 羅馬書 1:21-23 說:“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這種沒有神的狀態是叛逆、黑暗和拜偶像。

儘管有普遍啟示,人類還是叛逆。 有罪的人故意拒絕通過自然可以獲得的對神的認識,想方設法逃避真理(見約翰福音 3:19 )。 既然人不會自然地尋求神,神必須尋求人 — 而神正是以耶穌基督的肉身這樣做了。 耶穌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 19:10 )。

我們需要福音的一個恰當例子可見於使徒行傳 10 。 哥尼流知道神, “他是個虔誠人,他 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神”(使徒行傳 10:2 ) 。 神因為哥尼流基於對神的有限了解敬畏神而拯救他了嗎? 沒有。 哥尼流需要聽有關耶穌的消息。 神指導哥尼流聯絡使徒彼得、請他到哥尼流家裡。 哥尼流照做了,彼得來給他和全家講了福音。 哥尼流和家人信了耶穌,因而得救(使徒行傳 10:44-48 )。 沒有誰,哪怕是“好人”哥尼流,能夠僅僅相信神存在或是以某種方式尊重神就可以得救。 得救的 唯一 途徑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約翰福音 14:6 ;使徒行傳 4:12 )。

普遍啟示可以看做是普遍號召大家認識到神的存在。 但普遍啟示本身不足以使人得到基督裡的拯救。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世界宣講福音是那麼重要(馬太福音28:19-20 ;使徒行傳 1:8 )。 羅馬書 10:14 宣告說:“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信仰通過耶穌基督成聖的福音是得救的唯一方式(約翰福音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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