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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根據聖經,人類的處境是什麼?

回答


當神最初創造亞當和夏娃時,人類的處境是理想的——完美的環境,天真的本性,以及與造物主親密的關係。在亞當故意違背神之後,人類的處境發生了改變。完美的環境、天真無邪和與神的交通都消失了。從那以後,人類的處境就變成迷失,盲目,有罪的,罪責的,被奴役的,道德敗壞的,並走向了死亡。感謝神的恩典和基督提供的救恩,我們可以期待人類的處境恢復到它原來的狀態。

瓊-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提出,人本性是善的,但被社會腐蝕了。其他人同意亞里士多德和約翰·洛克的觀點,即我們生來就是一塊空白的石板,我們可以自由地定義自己性格的內容,外部力量塑造了我們。然而,根據聖經,人的本性是有罪的,與神疏遠。

我們不是天生善良或道德中立的。我們生來就是罪人,因此每個人的命運都是死亡和憤怒(詩篇51:5;羅馬書3:23;6:23;約翰福音3:16-18;以弗所書2:1-5) 。

聖經中關於完全墮落的教義定義了真正的人類處境。由於亞當的罪惡,人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被罪惡腐化:思想、情感、意志都被玷污了。我們思想,感覺,選擇都是有罪的。我們天生愛黑暗(約翰福音3:19) ,我們不明白神的事(哥林多前書2:14) 。

人類的處境迷失了;我們都迷失了方向(以賽亞書53:6) 。我們的屬靈是瞎眼的(哥林多後書4:4) 。我們犯了罪,違背了神的律法(約翰一書1:8;3:4) 。我們在公義的審判者神面前有罪(羅馬書5:12,18) 。我們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 。我們的道德敗壞了(羅馬書7:18) 。我們的肉體是死的,屬靈是死的(彼得前書1:24;以弗所書2:1) 。

在我們人類的自然處境中,我們不願意尋求神或神的旨意(羅馬書3:10-11) 。因為我們罪惡的本性,我們“與神為敵” (羅馬書8:7) 。幸運的是,神愛他的仇敵,他差遣他的獨生子替我們死,向我們顯明了他對我們的大愛(約翰福音3:16-21;羅馬書5:8) 。我們迷失了,但好牧人卻把他的羊聚集起來;我們在靈裡是瞎眼的,但醫治者找到了我們;我們在神面前有罪,但審判者稱我們為義;我們被奴役,但救贖者為我們的釋放付出了代價;我們的道德敗壞了,但他使我們恢復了;我們曾是死的,但復活和生命使我們重新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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