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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暴力,聖經怎麼說?

回答


暴力被定義為“為了侵犯、破壞或虐待施加身體暴力”,不幸的是,暴力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它出現在我們的電影和電視節目中,而且我們生活在一個通過暴力建立權力的世界。 但對基督徒來說,世人的道路總是被神話語的真理戰勝。 因此,關於暴力,聖經怎麼說呢?

首先,心裡的暴力與手施加的暴力一樣有害。 利未記 19:17 說,“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當我們知道有人犯罪,保持靜默並對他仇恨和不滿,這樣做更有愛嗎? 上帝說,我們應該坦誠相見,而且耶穌在馬太福音 5:21-22 告訴我們,殘忍的憤怒會導致動怒的人落入從神而來的審判,跟身體受到打擊一樣快速。 他向其他人施加的暴力可能會由神返還到他自己的身上。

戰爭中的暴力如何呢? 出埃及記 20:13 一直被錯誤地翻譯成“不可殺人”,但它的字面意思是“不要謀殺人”。 在整個他子民的歷史中,上帝允許正義的戰爭。 從亞伯拉罕到底波拉到大衛,上帝的子民作為審判的器具為正義、聖潔的神而戰鬥。 羅馬書 13:1-4 告訴我們,要服從執政掌權的,而且國家有權拔出刀劍反對行惡的人,不管是國外還是國內的。

暴力事件發生,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對罪的神聖審判與我們因著自己的個人恩怨反對我們不喜歡的那些事的區別,後者是驕傲的必然結果 ( 詩篇 73:6) 。 然而男性更容易接受暴力(尤其是當各種文化將真正的男人描繪成從來不哭、總是有計劃並帶著一把槍),有史以來最明智的人寫道:“不可嫉妒強暴的人,也不可選擇他所行的路” ( 箴言 3:31) 。 總有一天,祈禱和耐心會戰勝暴力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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