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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怎麼說 自以為義 ?

回答


對 自以為義 的字典定義是" 自信於 自己的 公 義,尤其是對他人的觀點和行為 自鳴得意地說教且 不寬容的時候。"從聖經的角度來說,與律法有關的自我 為 義,就是我們可以在自己心中產生一種 上帝 所能接受的義 ( 羅馬書 3:10) 。 雖然任何一個嚴肅的基督徒都會承認這個想法的錯誤,因為我們的罪性,這是一個持續的誘惑,讓我們所有人相信我們是或可以 靠著自己成為義 。 在新約中,耶穌和使徒保羅對那些試圖以 自以為義 的方式生活的人特別嚴厲。

耶穌對 自以為義 的譴責在他對 待 當時猶太領袖的態度中尤為嚴厲。 在馬太福音 23 ,耶穌譴責文士和法利賽人 , 他們 為了使自己在別人 看來 更好而嚴格遵守他們的律法傳統。 耶穌把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特別告訴"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 , 藐視別人" 的人 ( 路加福音 18:9-14) 。 法利賽人以 為上帝接受他們是基於他們自己的行為 ,稅吏卻知道 他 自己沒有什麼能使 上帝接納他。 在福音書中,耶穌一次又一次地與法利賽人和文士爭論真正的 公 義。 與此同時,他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警告他的信徒們關於 自以為義 的危險,清楚地表明,沒有他,他們什麼也不能做 ( 約翰福音 15:5) 。

保羅對 自以為義 的態度和耶穌一樣嚴厲。 他在羅馬書中 通過 譴責猶太人 自以為義 地相信 割禮 , 開始了 對上帝恩典 的 偉 大 論證 ( 羅馬書 2:17-24) 。 他在第 10 章中提到,猶太人試圖 基於他們 自己的義來獲得上帝的認可,表明他們對上帝真正 公 義的無知 ( 羅馬書 10:3) 。 他的結論是 , 基督而不是人 , 是公義律法的總結 ( 第 4 節 ) 。

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也談到了這個問題。 這些信徒被告知,他們必須做某些事才能被 上帝 所 接納 ,特別是要受割禮。 保羅甚至說這是另一部福音書,並稱提倡 它 的人是"被詛咒的" (加拉太書 1:8-9) 。

更能說明問題的是,他告訴他的讀者,如果義可以來自於他們自己的行為,那麼耶穌就 是 " 徒然 "死 了 ( 加拉太書 2:21) , 而 義 就是 " 本乎 律法" 了 ( 加拉太書 3:21) 。 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結論是,他們企圖 靠著肉身成為完全 是愚蠢的 ( 加拉太書 3:1-3) 。

信徒們繼續與這種態度鬥爭。 試圖做一些事情 配 得 我們的救恩, 這是我們的罪 惡 本性。 我們沒有 付出,卻以 耶穌的 寶 血為 贖價 換取恩典的自由,這對於我們驕傲的心來說 是 很難理解和 感恩的 。 我們彼此比較,要比認識到我們不能達到聖潔 上帝 的標準容易得多。 然而,在基督裡,我們可以知道真正的義。 在基督裡,我們可以知道藉著恩典 我 們的 罪就得赦免 。 因為他 代替了我們 ,我們從他無罪的生命和他有罪的死亡中獲益 ( 哥林多 後 書 5:21) 。 因為他的犧牲,我們可以面對我們的罪,並把它釘在十字架上,而不是試圖 變得 足夠好。 只有在十字架上,我們才能看到遮蓋我們所有罪惡的恩典,並在我們心中戰勝持續的 自以為義 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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