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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中提到哪些解決衝突的方法?

回答


出於以下幾種原因,解決衝突在基督的肢體裡非常關鍵。 逃避衝突、不努力去解決問題會延遲給出恰當的回應並使矛盾激化。 因為那些不經處理而惡化的衝突不僅會使問題加劇,更會對基督裡肢體間的關係產生消極影響。 解決衝突的目的是為了靈裡的合一,而主內合一會對魔鬼撒旦構成威脅。 所以撒旦會抓住每一個機會利用那些懸而未決,尤其是牽動憤怒、苦毒、自憐和嫉妒的問題。 以上眾多情緒大多會出現在教會衝突中。 聖經經文告誡我們應該"使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從我們中間除掉" ( 以弗所書 4:31 ) 。 未能遵守這條誡命會導致基督裡肢體分裂,使聖靈嘆息。 我們還被告誡不要讓"毒根"生出來擾亂我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 希伯來書 12:15 ) 。 顯而易見,有一個符合聖經的衝突解決方案是如此必要。

新約聖經中有許多誡命向信徒展現如何與他人和平相處。 聖經中一次又一次地告誡我們要彼此相愛 ( 約翰福音 13:34 ; 羅馬書 12:10 ) ,要追求與眾人和睦 ( 羅馬書 15:5 ; 希伯來書 12:14 ) ,要同心合意消除分歧 ( 哥林多後書 13:11 ) ,要恆久忍耐,對他人心存恩慈和溫柔 ( 哥林多前書 13:4 ) ,要看別人比自己強 ( 腓立比書 2:3 ) ,要用愛心相互寬容 ( 以弗所書 4:2 ) ,只喜歡真理 ( 哥林多前書 13:6 ) 。 衝突是聖經中所列基督徒行為準則的對立面。

很多時候即使我們盡力追求和解,仍然會被各樣問題阻擋以致無法解決教會中的衝突。 新約聖經中清清楚楚地提出兩處涉及罪的衝突解決方案。 在馬太福音 18:15-17 中,耶穌提出瞭如何對待犯過錯的弟兄。 根據這篇經文,衝突中含有明顯的罪,我們應先面對面地提出;若未得解決應向小組提出;若問題仍存在,可最終公之於教會。

在路加福音 17:3-4 中,同樣的問題也被明確地指出。 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誡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迴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解決衝突的必要部分就是饒恕。 任何訓導程序都應將贖回犯罪之人作為最根本的目標。

有時衝突與風格偏好有關而非罪性本身,性格衝突尤為如此。 在這些情況下,我們最好先省察自身的動機並謹記"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單要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 腓立比書 2:3-4 ) 。 如果我們與他人有誠懇的意見分歧並且是源於風格偏好——達成某件事工的最佳方式,教會預算,教會服侍應如何順利進行,等等——我們應該通過參與討論來達成一致。 在腓立比書 4:2-3 中,保羅勸 友阿爹 和循都基"要在主裡同心"並求大家幫助這兩個女人。 我們一定要彼此同心,盡力與眾人和睦 ( 羅馬書12:16 , 18 ) 。 也要尋求上帝的智慧和指引 ( 雅各書 1:5 ) 。 基於上帝對個人有不同呼召的認識,有時分道揚鑣也許是最好的方法。 但我們應盡力不要因為憤怒而分裂。

解決衝突之所以如此困難是因為我們常常不願讓自己處於不舒適的境地。 我們也經常不願使自己降卑去承認自己可能做錯了或彌補我們的過犯。 那些最能夠解決好衝突的人常傾向於不計較別人的過犯,而是選擇順服上帝去寬恕他人。 如果情節相對次要,那麼操練忍耐和寬恕過失可能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 箴言 19:11 ) 。 如果這過失無法被忽略,一定應有人追求和解。 在上帝眼中這尤為重要,因為與上帝和好跟與人和好是緊緊相連密不可分的 ( 馬太福音 3:2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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