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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舊約的救贖方式是什麼?

回答


对一些人来说,旧约时代的人是如何得救的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我们知道,在新约时代,救赎是藉着信耶稣基督而来的恩典(约翰福音1:12;以弗所书2:8-9)。耶稣是道路(约翰福音14:6)。但是,在基督之前,什么是道路?

一個關於舊約救贖方式的普遍誤解是,猶太人是通過遵守律法得救的。但我們從聖經中知道這不是真的。加拉太書3:11說:“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段話只適用於新約,但保羅引用了哈巴谷書2:4 ——除了律法,“因信得生”也是舊約的原則。保羅教導說,律法的目的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3:24) 。同時,在羅馬書3:20中,保羅指出,遵守律法不能拯救舊約或新約的猶太人,因為“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律法從未意圖拯救任何人;律法的目的是讓我們“知罪”。

如果舊約的救贖方式不是遵守律法,那麼人怎麼得救呢?幸運的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容易在聖經中找到,所以關於舊約的救贖方式是什麼是毫無疑問的。使徒保羅在羅馬書4中很清楚地指出,舊約的救贖方式與新約的救贖方式是一樣的,只有靠恩典,只有靠信心,只有靠基督。為了證明這一點,保羅指著因信得救的亞伯拉罕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4:3) 。保羅再次引用舊約創世記15 : 6來證明他的觀點。亞伯拉罕不可能因遵守律法而得救,因為他活在律法之前400多年。

然後保羅表明大衛也因信得救(羅馬書4:6-8 ,引用詩篇32:1-2) 。保羅繼續證實,舊約的救贖方式僅靠信心。他在羅馬書4 : 23-24寫道:“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也就是說,信神的人都算為義——就是亞伯拉罕,大衛和我們都有一樣的救贖。

羅馬書和加拉太書大多都指出,救贖的方式只有一種,福音信息只有一個。縱觀歷史,人們試圖通過添加人類的工作來歪曲福音,要求做某些事情來“賺取”救恩。但聖經明確的信息是,得救的途徑總是通過信心。在舊約中,是相信神有一天會差派一位救主的應許。那些生活在舊約時代的人期待著彌賽亞,並相信神對將來的主的僕人的應許(以賽亞書53) 。那些有這種信心的人得救了。今天,我們回顧救主的生、死和復活,並因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而得救(羅馬書10:9-10) 。

福音書並不是新約獨有的信息。舊約中也有這樣的記載:“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3:8-9 ,引用創世記12:3) 。

早在創世記3:15 ,我們就看到了救主的應許,在舊約全書中有成百上千的應許,說彌賽亞將“把他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馬太福音1:21;cf .以賽亞書53:5-6) 。約伯的信心在於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在地上” (約伯記19:25) 。很明顯,舊約聖徒知道所應許的救贖主,而且他們因信這位救主而得救,就像今天的人得救一樣。沒有別的辦法。耶穌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1-12 ,引用詩篇1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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