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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耶穌披戴罪身的形狀而來是什麼意思?

回答


羅馬書8:3-4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為了理解耶穌"以罪身的形狀"而來對他意味著什麼,我們需要定義幾個術語。

當聖經提到"肉體" (約翰福音6:63;羅馬書8:8) ,它通常是指人類的犯罪傾向,這是我們從亞當那裡繼承來的(羅馬書5:12) 。當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誡命時,他們成了"罪身"。就在那一刻,罪進入了神完美的世界,開始腐蝕萬物(創世記3) 。因為每個人都是從亞當而來,我們都繼承了他墮落的本性。所以每個人生來都是罪人(羅馬書3:10,23) 。

"相似"這個詞的意思是"相似"或"像其他東西一樣的狀態"。相似不是在本質或本性上相同,而是在外表上相似。形狀是對原作的再現。例如,偶像是按照鳥和獸以及被造物的形狀來做成的(羅馬書1:22-23;出埃及記20:4-5) 。照片是一種形狀。腓立比書2:6-8描述耶穌放棄了他作為神的神聖特權,以顯出他所造之人的形狀(也見約翰福音1:3) 。然而,耶穌沒有一個地上的父親,所以他不像所有其他人一樣繼承罪性(路加福音1:35) 。他以罪身顯現,卻保留了完全的神性。他過著我們所過的生活,受著我們所受的苦,像我們一樣學習、成長,但他並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5:7-8) 。因為神是他的父,所以他只是以罪身的形狀活著。耶穌從他母親馬利亞那裡繼承了肉體,卻沒有從約瑟那裡繼承罪。

耶穌成為人是為了成為我們的替代品。在他的肉體上,他必須忍受肉體上的痛苦,情感上的拒絕,和與神的屬靈分離(馬太福音27:46;馬可福音15:34) 。他過的是人的生活,但他以我們本應有的方式生活——與聖潔的神完全的交通(約翰福音8:29) 。因為他是披戴罪身而來,他就可以把自己作為最後的祭物獻上,為全人類的罪付上足夠的代價(約翰福音10:18;希伯來書9:11-15) 。

为了得到神完全赦免的礼物,每个人都必须允许耶稣成为他或她的个人代替者。这意味着我们是因着信心来到他面前,认识到,因为他是披戴罪身的形状而来,被钉在十字架上,并担当了世人的罪,所以我们的罪就完全得赎(哥林多后书5:21)。我们自己的肉体与他同钉十字架,因此,我们可以自由地跟从圣灵,全然顺服神(罗马书6:6-11;加拉太书2:20)。基督徒是那些把基督的死和复活记在自己账上的人,这样就把我们欠神的债还清了(歌罗西书2:14)。因为这完全的赦免,基督徒每天认为他们向着自己的罪身是死的。既然基督在他的肉体上战胜了罪和死,我们就能藉着他圣灵的大能而活,他必在一切信靠基督的人身上战胜罪和死(加拉太书5:16,25;罗马书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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