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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被神收養是什麼意思?

回答


收養某人就是把那個人變成合法的兒子或女兒。收養是聖經中用來解釋基督徒如何進入神之家的隱喻之一。耶穌來是“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加拉太書4:5) ,他也果然成就:“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 (羅馬書8:15) 。

聖經也使用了“重生”進入神之家的比喻(約翰福音3:3) ,這似乎與收養的概念不一致,因為,通常,一個人要么出生在一個家庭,要么被收養,而不是兩者同時。然而,我們不應該過分強調二者的區別,因為這兩個概念都是隱喻,不應該相互對立。

收養在猶太人的世界裡並不常見。一個人的地位取決於他的出身。這就是為什麼,如果一個男人死了,他的兄弟應該娶他的遺孀。在法律上,這樁婚姻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將被視為已故兄弟的兒子,這樣他的家族血脈就可以延續下去。這個寡婦從沒想過要收養一個兒子來傳宗接代。在約翰福音3章,耶穌對猶太領袖尼哥底母說話,他使用猶太的重生(或從上而生)的概念來解釋一個人是如何進入神之家的。

在羅馬世界,收養是一種重要而普遍的做法。今天,我們可以寫一份遺囑,把我們的財富和財產留給任何我們想要的人,無論男女。在羅馬世界,除了少數例外,一個男人必須把他的財富傳給他的兒子。如果一個人沒有兒子,或者他覺得他的兒子不能管理他的財富,或者不配擁有這些財富,他就必須收養一個能成為他有價值的兒子的人。這些收養不是今天普遍的嬰兒收養。大一點的男孩和成年男子通常被收養。在某些情況下,被收養人甚至可能比收養他的人還要老。當收養被合法批准後,被收養人的所有債務將被取消,他將得到一個新名字。他將是他養父合法的兒子,並有權享有兒子的所有權利和利益。一個父親可以與他的親生兒子斷絕關係,但收養是不可逆轉的。

保羅在寫給羅馬會眾的信中,用了收養的比喻,羅馬會眾也能理解。

加拉太書4:3-7說:“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在這段經文中,基督徒生來是奴僕,但耶穌贖買他們使他們脫離奴僕,而被父收養,並賜下聖靈,所以現在他們是後嗣。

當我們信基督的時候,我們的債就免除了,我們有了新名字,我們也有了神後嗣所擁有的一切權利。與羅馬收養的一個不同之處在於,基督徒被收養並不是因為神認為他們會成為值得繼承的人。神收養完全不配的人,因為他收養是基於他的恩典。

因此,基督徒出生在神的家中(用猶太人的比喻) ,並被收養到神的家中(用羅馬人的比喻) 。最終的結果是一樣的;基督徒永遠是神之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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