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冇神?
答案
上帝存在係最基本同最重要嘅問題 關於 神 嘅 觀點 繁多,但 答案係:神 存在 嗎? 需要多過一秒鐘嘅時間 我哋從人類嘅經驗,科學, 輯同歷史學得出嘅結論 應該係肯定嘅:係嘅,上帝存在.
問題在於,雖然真相本身係絕對嘅, 但除咗純粹 輯同數學之外,絕對嘅證據幾乎冇.
要求上帝提供一個 冇人可以否認嘅"證據" 實在太過荒謬啦 證據同真實世界嘅人都冇 "面對事實"同"接受事實"完全唔一樣 對於果D堅定不相信嘅人來講, 絕對不會有說服力嘅,堅定不相信嘅理由. 對於一個嚴肅嘅懷疑者嚟講,呢個唔係"證據", 即使佢可以說服到其他幾個人. 人嘅意圖比任何證據都重要
意思係有一定程度嘅"信念" 係必要嘅 唔單止關乎上帝嘅存在 完全嘅知識超出咗我哋嘅能力 偏見同偏見 影響我哋嘅觀點 呢個講法對懷疑嘅人同相信嘅人都一樣 我哋每次坐 ,食飯,爬樓梯 都唔會知道所有細節. 佢哋嘅行為都反映咗 佢哋有某種程度嘅信仰 即使我哋唔知道,我哋都會行動 因為我哋知道 呢個係"聖經信仰"嘅本質 包括相信上帝存在嘅信念 我哋信任已知嘅嘢 令我哋採取行動 即使我哋了解嘅嘢唔夠深入 (希伯來書 11:6)
無論一個人承認上帝,唔承認上帝, 決定需要信仰. 相信神唔需要盲目嘅信念 (約翰福音20:29),但亦唔需要克服惡意嘅抵抗 (約翰福音5:39 40). 人類嘅經驗,理性同實際證據 都有助於解答 "上帝存在嗎?"
有冇神? 人類嘅經驗
如果我哋要討論上帝嘅存在 我哋通常會由理性嘅證據開始 冇錯,但唔係人類一般都會咁樣做 無人會喺出發點開始睇嘢之前 就等佢走一個機械人咁嘅 輯性嘅路 啲人根據自己嘅情況去睇生活 所以,如果我哋真係要搵出上帝 我哋就要由經驗嚟搵 之後,我哋可以用理性去睇呢啲觀點
神存在嘅證據喺人類日常嘅經驗之中 (羅馬書 1:19 20; 詩篇 19:1; 傳道者 3:11) 包括我哋天生嘅道德觀. 佢指嘅係我哋周圍嘅宇宙 係點樣設計嘅 都係真實而有意義嘅 歷史上,大多數人都相信 超越現實生活嘅存在
當然,我哋嘅經驗並唔係決定性嘅證據. (啟示錄 3:20) 但其實,神並不用一般啟示來邀請人, 經常發生嘅故事,就係要強調 我哋應該繼續尋找答案 (馬太福音 7:7-8). 忽略或者蔑視上帝邀請嘅 那些人對無知無任何借口 (羅馬書1:18;詩篇14:1).
有冇神? 人類嘅 輯
神嘅存在有三個更有力嘅 輯推論: 宇宙論,神論,道德論
宇宙論議係講因果關係嘅原理 每一個效應都源自某個原因 而每一個原因,都源自一個先前嘅原因 但係呢個連鎖嘅原因 唔可以一直延續到過去 如果唔係,呢個連鎖永遠唔會開始 輯要求有永遠存在嘅東西 而呢個本身並唔係任何其他事物嘅結果 顯然,我哋嘅宇宙並唔係永恆,或者無原因嘅. 逻辑指出上帝:所有其他事物的未受造,永恒的尺度, 我们现实的第一原因.
哲學論證係研究宇宙嘅結構 最大嘅星系構成,我哋嘅太陽系,我哋嘅DNA, 亚原子粒子- - 一切都好似被設計成咁. 呢個特點好強烈 甚至連硬著嘅無神論者 都難以解釋設計嘅外觀
冇嘢指明 微粒子或者粒子嘅力量 係一定排列嘅 但係,如果佢哋唔係好似咁 複雜物質同生命就冇可能存在 數以十計嘅宇宙常數 用驚人嘅精度運作 使生命變得可能,甚至更有可能 科學從來未觀察過或者解釋過生命係點樣從無生命中誕生嘅 但科學亦都證明咗 複雜嘅生物係點樣突然出現 如果一個考古學家見到"我在這裡"嘅文字 係喺洞穴壁面上嘅 咁佢就會覺得係有智慧 而人類嘅 DNA 卻比最好嘅工程師 更加之有能力編碼 呢個證據嘅重量 合理地支持一個聰明嘅設計師,上帝嘅解釋
道德論點指向善與惡,道德等等概念. 道德原則同無情自私嘅推論完全無關 一個人會指望一個隨機演變嘅生物 以任何代價生存落去 認為人類嘅思維方式 係非物理嘅 倫理觀念本身係震撼人心 除此之外,人類基本嘅道德觀 歷史上同各個文化中 都無變化
討論道德觀念,必然會導致一條十字路口 或者道德觀念係完全主觀嘅,冇意義嘅, 定係佢哋一定係基於一啲不變嘅標準. 人類嘅經驗並不支持 道德無關嘅結論 啊,神啊.
有冇神? 人文科學
上面嘅逻辑论据,系以观察为基础嘅. 像係大爆炸理論一樣嘅概念 至少可以證明 宇宙嘅科學真實性 係建立喺一個唔永遠嘅宇宙入面 DNA嘅結構都係一樣 經驗數據令我哋相信 聖經裏邊嘅一個創造者 而反對其他解釋 譬如永恆嘅宇宙或者生物誕生
考古學亦都支持聖經 經文中提到嘅人,事件,地方 都經常被世俗發現證實. 懷疑論者暗示聖經故事係虛構嘅後 才發現咗呢啲發現
歷史同文學亦都證明咗 神嘅存在 我哋可以追溯到當時嘅經文 證明咗聖經係真嘅 猶太教同基督教對文化,道德,人權嘅影響 同埋現代科學嘅誕生 都證明咗呢一套睇法係真嘅
有冇神? 我哋嘅神
每一個以上嘅類別都屬於唔同嘅研究領域,亦都屬於幾千本書嘅題目. 但係對於大部份人嚟講 experiencing God's existence 係最深層嘅證據 舉個例,你可能無法向他人證明 你是開心嘅,但呢個唔改變你係開心嘅事實. 意思唔係話人內心嘅觀點 勝過客觀嘅真相 但複雜嘅真相往往受個人經歷強烈地支持 改變生活,改變態度,同埋祈禱嘅答案, 都係我哋個人嘅認識,
真正嘅感知係我哋知道神存在嘅一個重要途徑 係神嘅旨意,令所有人都體會到真實感受 神親自來到地球,成為人類 (哥林多前書4:6). 那些真誠地尋求神的人會發現他 (馬太福音7:7),結果是聖靈永遠存在 (約翰福音14:26:27).
所以,答案唔可以靠絕對證據,但我哋可以指出 眾多證據顯示上帝存在. 接受上帝嘅存在並唔係盲目地相信黑暗 喺一片充滿信任嘅黑暗裏面 走入一間好光 嘅房間 好多嘢都變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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