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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多小年齡被認為太年輕而不適合建立戀愛關係?

回答


多小年齡被認為開始建立戀愛關係「太年輕」,這取決於個人的成熟度、目標和信仰。通常,我們越年輕就越不成熟,因為缺乏生活經驗。當我們剛開始思考自己是誰的時候,我們的屬靈根基可能還不足以堅實到能夠形成穩固的戀情,並可能更傾向于作出不明智的決定,從而讓自己遭受情感、身體、心理和屬靈上的傷害。

處於戀愛中的人幾乎會受到不斷的誘惑,特別是當情感開始發展,對另一方的吸引力加深時。十幾歲的青少年——甚至接近二十歲的青少年——會被來自荷爾蒙和社會的壓力所包圍,有時會讓他們幾乎難以承受。每一天都會有新的感覺——懷疑、恐懼和困惑與快樂和興奮相伴——這樣會令他們非常迷惘。年輕人會花很多時間思考自己是誰,他們和世界及周圍人的關係如何。在這個年齡段加上戀愛關係的壓力似乎讓他們承受得太多了,特別是當另一方也在經歷同樣的騷動。這種早戀關係讓年輕人在脆弱和正在成形的自我形象上更加難以避免受到傷害,更不用提抵抗誘惑的問題了。如果離考慮結婚還很遙遠,那麼開始約會或求愛就可能太早。出於各方面的考慮,集體活動應該是一種更加安全的方式,它讓年輕人在沒有戀情的壓力下和固有的戀愛困境中能獲得社交技能和友誼。

一個人無論何時決定開始建立戀愛關係,這個時間都應該處於這樣的階段:他或她正在建立信仰的根基(並在這方面已受到教誨),正在成長並明白神要自己做什麼。要想開始這一激動人心的過程,我們絕不要認為自己太年輕。「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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