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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是否應該聽世俗音樂呢?

回答


很多基督徒在這個問題上有爭戰。許多世俗音樂家是極有天賦的。世俗音樂可以令人愉悅。很多世俗歌曲有上口的旋律、讓人思考的見地和積極的內容。決定是否聽世俗音樂,要考慮三個主要方面:1)音樂的目的, 2)音樂的風格,3)歌詞的內容。

1)音樂的目的。神創造音樂只為敬拜,還是讓人舒暢和愉悅?聖經裡最著名的音樂家大衛王主要用音樂來敬拜神(見詩篇4:1;6:1,54,55;61:1;67:1;76:1)。但是,當掃羅王被惡魔擾亂時,也叫大衛彈琴以減輕痛苦(撒母耳記上16:14-23)。以色列人也用樂器警示危險 (尼希米記4:20),令敵人出其不意(士師記7:16-22)。在新約中,使徒保羅教導基督徒用音樂彼此勉勵:「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以弗所書5:19)。因此,儘管音樂的主要目的是敬拜,聖經也允許音樂有其它用途。

2)音樂的風格。 可悲的是,音樂風格的問題會在基督徒之間造成分裂。有堅決要求不使用樂器的基督徒。有只唱「古老信實」詩歌的。有想要更樂觀和時尚音樂的。有說用「搖滾樂」氛圍是敬拜效果最好的。一些基督徒沒有把這些區別看作個人選擇和文化差異,而是宣稱他們所喜歡的音樂風格是唯一「符合聖經」的,其它形式皆為不健康、不敬虔甚至邪惡的。

聖經沒有一處指責某種特別風格的音樂。沒有一處宣稱某種樂器不敬虔。聖經提及多種絃樂器和管樂器。儘管沒有特別說鼓樂,卻也說到其它打擊樂器(詩篇68:25;以斯拉記3:10)。幾乎所有形式的現代音樂都是相同種類樂器的演變和/或綜合,以不同節奏和重點來演奏。把某一特殊風格的音樂稱為不敬虔或不合神的旨意是不符合聖經的。

3)歌詞內容。 既然音樂的目的和風格都無法決定基督徒是否應該聽流行音樂,那麼就一定得考慮歌詞的內容了。儘管不是專講音樂,腓利比書4:8對音樂歌詞是一個絕好的引導:「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如果我們應該思念這些事,當然就要把它通過音樂和歌詞引入心思意念中。世俗歌曲中的歌詞可以是真實、可敬、公義、清潔、可愛、有美名、有德行和值得稱讚的嗎?如果是,那麼基督徒聽此類的世俗音樂是沒什麼錯的。

但是,大多數世俗音樂並不符合腓利比書4:8的標準。世俗音樂常常推崇淫穢暴力,貶低純潔公義。如果一首歌與榮耀神唱反調,基督徒就不該聽。也有很多世俗歌曲沒有提到神,卻維護屬神的價值觀如誠實、純潔和正直。如果一首愛情歌曲崇尚婚姻的聖潔或者真愛的純潔——即使沒有提到神和聖經——仍然是可聽和令人享受的。

一個人的心思意念遲早會反映在他的言行中。這是腓利比書4:8和歌羅西書3:2, 5的前提:樹立健康的思維模式。哥林多後書10:5說我們要「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這些經文明確了哪種音樂我們不該聽。

顯然,最好的音樂是讚美榮耀神的。有才能的基督徒音樂家們的工作幾乎涉及到所有音樂種類,從古典到搖滾、說唱和瑞格。任何風格的音樂在本質上都沒有錯。歌詞決定了基督徒是否「接受」歌曲。應該避免任何涉及不給神帶來榮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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