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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誰被授權監督主的晚餐?

回答


基督徒普遍同意,主的晚餐是由基督設立的,他的追隨者應該在教會中遵守這一規定。保羅就是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寫了關於主的晚餐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1:23-26)。保羅後來寫信給提摩太,談到教會領袖、主教/長老和執事的資格(提摩太前書3:1-13)。在最初的語言中,“deacon”一詞來自一個動詞,意思是“服侍”,可能是在餐桌上侍候的意思,但它也被用來表示在教會裡廣泛的服侍。由於“執事”一詞的餐桌服侍的內涵,以及主的晚餐在早期教會敬拜中的中心地位,有強烈的跡象表明,服事聖餐的餅和杯是執事的一個重要功能。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早期的教會中,指定的教會領袖引導了主的晚餐;然而,聖經中並沒有特別給出“如何”的教導。因此,在執事人數不足的情況下,領袖任命平信徒來服侍似乎是合理的。

比起誰來服事聖餐更重要的是,服事聖餐和接受聖餐的態度。哥林多前書11:27說,那些“以不配的方式”接受餅和杯的人,就是犯了乾犯基督的身體和血的罪。 “不配的方式”可能指那些不屬於基督的人領受餅和杯,或以輕率或不敬的方式領受餅和杯。也可能指利用儀式作為一種手段,為了在人面前被看見並受到他們的尊崇。 28節給出了服事和參加主的晚餐的標準。在我們參與之前,我們要審視自己,並確定我們的心在主面前是正確的。這樣,服事的人和接受服事的人在領受聖餐時,都能確信討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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