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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沒有可能愛一個 人而 不喜歡那個人 ?

回答


聖經告訴我們, 神 的旨意是要我們用敬虔的愛去愛別人。 我們 被命令 "愛 鄰舍 如 同 自己" ( 路加福音 10:27) ,甚至"你們的仇敵 , 要愛他 ; 恨你們的 , 要待他好 ; 咒詛你們的 ,要為他祝福 ; 凌辱你們的 , 要為他禱告" ( 路加福音 6:27-28) 。 耶穌在受難前 一 晚告訴他的門徒 :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 , 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 我怎樣愛你們 , 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福音 13:34) 。 在每一個例子中,"愛" 的希臘語 是 agapao ,它以自我犧牲為主要特徵。 這 不同於 人們通常認為的那樣, 它不 是兄弟情誼或情感聯繫的愛。 相反, agapao 或 agape love是 為 他 的對象 尋求 最好的。 犧牲的愛不是基於一種感覺,而是一種意志堅定的行為,一種把他人的 益處 置於自己之上的快樂決心。 顯然,這種愛 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 是不可能的。 只有 藉著 聖靈的能力,我們才能遵守 神 的誡命,包括愛的 命令 。

耶穌說我們要像他愛我們一樣去愛,他是怎樣愛我們的呢 ?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羅馬書 5:8) 。 當然,我們不會喜歡每個人,也不會 被命令這樣做 。 即便如此,當我們開始用 神 的愛去愛一個人時,我們對那個人的態度就會改變。 從心理上講,我們不能有不一致的態度和行為。 當我們開始用行動表達愛的時候,我們的態度就會隨之改變。 愛依然是一種選擇,但它將逐漸成為 那種內心 更願意 且預備好去行 的 事 。 當我們看到耶穌與他人的互動時,我們看到他願意與所有的人——罪人、稅吏、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羅馬人、撒瑪利亞人、漁夫、婦女、孩子—— 建立關係, 不顧社會對 尊卑 的看法。 耶穌愛這些人, 而且出於那種愛來對待他們 ,但 它 並不總是令人愉快的。 他對那些反對他的人說了嚴厲的話,但是他這樣做 是 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 他 為 那些恨他的人犧牲 他 的時間,他的情感 精力 以及他 的智慧 ,因為他知道這將會使他們對他 的救恩 有所了解,或者永遠把他們趕走。 不管怎樣,他們從他的 付出中 受益。 這就是愛我們 仇敵 的本質—— 在愛里向 他們 講述真理 ( 以弗所書 4:15) ,無論我們為此付出了多少代價。

再一次,這並不意味著你會喜歡每個人 或者甚至尊重他們 ,因為認識到他們是 照著 神 的 形像 所造 。 神 已經賜給我們 分辨的 思想,在某種程度上,分辨出別人的 內 心。 我們也 是照著 神 的形像 所造 ,我們不應該 因為信任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而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 耶穌從人群中溜走,因為他知道他們的 內 心, 而且 需要保護自己 ( 約翰福音 5:13;6:15) 。 然而,當我們完全相信基督,通過禱告和 讀 經尋求智慧和聖潔時,我們自然就會 產生 對他人的愛 —— 這是一種敬虔的愛,為他們尋求最好的而犧牲自我 的愛 — —無論它是否伴隨著 喜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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