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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該有愛好嗎?

回答


業餘愛好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之外為了娛樂或放鬆而做的事情。

例如,它可能是徒步旅行、木工、彈奏樂器、閱讀、玩遊戲或其他無數的活動。 上帝知道我們需要不時的放鬆和娛樂,但是我們需要的是 清潔 和神聖的娛樂,而不是世俗的,罪惡的娛樂。那麼基督徒有愛好是錯誤的嗎 ? 不一定。 大多數愛好都是中 立 的,既不是對的也不是錯的。 關鍵是參與這項愛好的人的態度。

保羅寫道 : "無論作什麼 , 或說話、或行事 , 都要奉主耶穌的名 , 藉著他感謝父神" ( 歌羅西書 3:17) 。 他還寫道 :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 , 無論作什麼 , 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 哥林多前書 10:31) 。 我們愛好的真正晴雨表應該是 它 們是否榮耀神,我們是否把 它 們當作我們感謝神 所賜 的禮物, 以及它 們是否把我們的注意力從神身上引開。 我們今天的許多娛樂都植根於罪惡,美化它,滿足肉體的慾望和 眼目的情慾 。 我們必須注意,我們的愛好不是植根於罪惡。

如果我們 擁有 愛好是為了逃避上帝,或者 俱 有錯誤的態度,那麼這些愛好可能是錯誤的。 我們可以參加體育運動,享受體育運動提供的友誼和鍛煉。 但是,如果我們的競爭天性導致我們在輸了比賽或表現不佳時咒罵,如果我們在計分卡上作弊,或者如果我們開始把對手視為敵人,那將是錯誤的,不會榮耀上帝。 運動本身並不是錯 誤 的,但 卻 因為我們對待運動的態度 和方式使 我們參與其中 變成有罪的 。 但是,如果我們以 對上帝 感恩的態度來享受這些活動,並參與其中並不會妨礙我們與他的關係,那麼這項運動或愛好就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積極的影響。

愛好的誘惑就是把它們當作逃避生活的手段,從而逃避上帝。 它們可 能 奪去我們的時間,成為我們生活中的偶像,分散我們在一切事情上榮耀 上帝 的注意力。 我們在基督裡有奇妙的自由,但保羅說 : "弟兄們 , 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 , 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 總要用愛心互相 服侍 " ( 加拉太書 5:13) 。

再說一遍,愛好不一定是錯的,但是當它們消耗了我們,把我們的目光從基督身上移開時,它們就絕對是 錯誤 的。 即使 消耗我們的是 最天真的 愛 好,我們 也 必須放下這些包袱,因為它們使我們在我們的 賽場上 ——即 基督徒 生活——放慢了腳步 ( 希伯來書 12:1) 。 一個很好的測試是 : 這個愛好對我來說有多重要 ? 只有主 足夠 嗎 ? 如果把它 從我身上 奪去 ,我還 會 在基督裡知足嗎 ? 所以,是的,基督徒可以有愛好,但我們必須確保 它 們永遠不會取代基督。 這就是誘惑,我們一定要避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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