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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對計劃生育有什麼看法?

回答


計劃生育是指通過人工避孕、自願絕育、自願不育、自然計劃生育 (NFP) 或其他預防或鼓勵懷孕的方法,來規范家庭 中 生育子女的數量,包括控制生育年齡。 渴望這種控制的原因因家庭而異,可能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職業選擇、關係問題、財務狀況、身體殘疾、生活狀況等。

由於現代節育和生育選擇在聖經時代是不可用的,所以聖經對使用這些方法來預防或鼓勵懷孕的問題保持沉默。 為 計劃生育的目的 預防懷孕 ,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是一種中立的行為,不被認為是有罪的。 探索治療不孕症的方法同樣是一種中 立 的行為,而不是 有 罪的。

然而,夫妻雙方應該就未來孩子的任何決定達成一致。

雖然已婚夫婦為家庭的未來做計劃並沒有什麼錯,但他們必須接受 神 的 旨意 是不可阻擋的。 聖經中沒有任何規定,每個已婚夫婦必須 生 孩子,但無論採取什麼預防措施, 神 的主權都將 主導這 對夫婦的計劃。 箴言 16 : 9 說 : "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 如果 神 的旨意是把一個孩子帶進夫婦的生活中, 那麼 避孕措施 阻 礙 不了 他的 道路 。 如果一對夫婦發生性行為,無論有沒有避孕措施,他們都必須為懷孕的可能做好準備。

如果一個 女人 意外懷孕或不情願懷孕, 就應該允許懷孕發生 。 墮胎或緊急避孕藥 (ECPs) 不是一種可接受的避孕方式,因為墮胎和事後避孕藥 起作用 後導致了活人的死亡。 在他或她 被造以前,還在母腹當中的時候, 神 就 知道每一個人 ( 耶利米書 1:5; 詩篇 139:13-16) 。 許多選擇,包括領養,都是為那些不想要孩子的人 所 提供的。

孩子 是 從 神 而來 的禮物 ( 詩篇 127:3-4) ,但 是 他們卻為父母帶來了巨大的責任。 如果一對已婚夫婦決定他們還沒有準備好 要孩子 ,或者他們希望懷孕的時間間隔一定年限,那是他們可以自由決定的。 通過禱 告 和討論,丈夫和妻子可以明智地規劃他們的未來 以及神所祝福的 他們孩子的未來 ( 箴言 16:3; 21:5 ; 雅各書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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