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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當下的基督徒能給人驅魔嗎?

回答


聖經中提到各種各樣的人實行驅魔(命令魔鬼離開別人的身體): 有使徒行傳中按照耶穌指示的使徒們(馬太福音10章);一些奉耶穌之名的人(馬可福音9:38);法利賽人的孩子(路加福音11:18-19); 保羅(使徒行傳16章);還有某些所謂的趕鬼者(使徒行傳19:11-16)。

使徒們驅魔的目的顯然是展示基督對魔鬼的降服(路加福音10:17),證實他們的行為是因主的名和權柄。同時也表現出使徒們是否有信心(馬太福音17:14-21)。顯而易見,這種驅鬼的行為對使徒們的事奉很重要。但是,究竟驅鬼的哪一部分是在使徒們的學習期間實踐的並不明確。

有趣的是,新約中關於魔鬼爭戰在後半部分似乎有所轉換。新約的教導章節(從羅馬書到猶大書)提及惡魔的行為,但沒有討論趕鬼的行動,也沒有勸導信徒這樣做。我們被告誡要穿上軍裝抵禦魔鬼(以弗所書6:10-18),要抵擋魔鬼(雅各書4:7),有所戒備(彼得前書5:8),不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4:27)。但是,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甚至考慮如何將魔鬼從別人身上趕走,

以弗所書關於生活中如何與邪惡力量爭戰給了我們明確指示。第一步要信靠基督(2:8-9),打破「空中掌權者首領」的規則(2:2)。然後再次憑著神的恩典選擇,丟棄不屬神的習氣,放上屬神的習慣(4:17-24)。其中沒有涉及趕鬼,而是要更新心志(4:23)。作為神的孩子,操練數次如何順服他之後,有提醒我們關於屬靈爭戰。這爭戰是要穿著一定的軍裝去抵禦——不是驅趕——魔鬼的詭計(6:10)。我們靠真理、正義、福音、信心、救恩、神的話和禱告而站立。

當神的話語完全了,基督徒便掌握了比先輩們更多的用來打屬靈之戰的武器。驅魔趕鬼的大部分角色被宣教和門徒訓練取代。既然新約中關於屬靈爭戰的方法沒有提到趕鬼,所以很難決定如何做這樣的事。如果真有那個必要的話,似乎是要通過把某人暴露在聖經的真理和耶穌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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