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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是例外條款?

回答


"例外條款"是耶穌在馬太福音 5:32 和 19:9 中所作的陳述,"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 因為淫亂而 離婚 , 之後再婚有一個 "例外"。 馬太福音 5:32 說 : " 只是 我告訴你們 : 凡休妻的,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 就是叫她作 淫婦 了 。 人若 娶 了這被休 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同樣的,馬太福音 19:9 說 : "我告訴你們 : 凡休妻 另娶 的,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 娶 那被休的 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那麼,到底什麼是" 淫亂 "呢? 為什麼 它在耶穌所說的離婚後再婚是犯姦淫中是一個例外呢?

馬太福音 5:32 和 19:9 的意思是清楚的。 如果一個人離婚,然後再婚,除非例外條款生效,否則被認為是通姦。 " 淫亂 "這個詞是希臘語" porneia "的翻譯,我們從這個詞中得到了"色情"這個詞。 porneia 的基本意思是"性變態"。 與新約同時出現 的 希臘文學中, porneia 被用來指通姦、淫亂、賣淫、亂倫和偶像崇拜。 在新約中,它被用了 25 次,大多數都被翻譯成"淫亂"。

新約中 porneia 的意思似乎是性 變態 的一般概念 。 其他的希臘詞彙被用來 指代性變態 的具體形式,比如通姦。 有了這個意義,根據例外條款, 在性變態 / 不端行為 中 的 任何 參與,都是對耶穌 所說的 離婚後再婚是通姦行為的一個例外。 如果一方有通姦行為,或有任何性 變態 行為,並且 帶來 離婚的 後 果,那麼"無辜"的配偶就可以在沒有被認為是通奸的情況下 自由 再婚。

但是, 請理解,例外條款並不是離婚或再婚的命令。 耶穌並不是說,如果 淫亂 發生,夫妻就應該離婚。 耶穌並不是說,如果離婚是由於 淫亂 ,無辜的配偶 就 應該再婚。 在大多數情況下,耶穌為離婚和再婚提供了 許可 。 耶穌 絕不是 宣布離婚和再婚是最好或唯一的選擇。 懺悔、 饒 恕、諮詢和恢復是上帝對 因不忠而破壞的 婚姻的渴望。 上帝 能夠 並且將會治愈 任何婚姻,其中 夫妻雙方都對他承諾 並願意遵守他的 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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