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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如果丈夫和妻子 對十一奉獻 / 奉獻多少持有不同觀點 , 應該怎麼做?

回答


當丈夫和妻子在" 十一奉獻 "上意見不一致 時 ,或者 向 當地教會和其他部門 奉獻 多少錢時,衝突就會產生。 首先,重要的是要明白,新約 之下 的基督徒沒有義務 奉獻 他們收入的10% 。 神 在舊約經濟中 規定 以色列 要 實行 十一奉獻。 甚至 在律法頒布之前, 奉獻就已經成為一種實踐 ( 創世記 14:20) ,利未記 27:30 說,人要 十一奉獻地上的種 子或 樹上的 果子,因為這都是耶和華的。 在申命記 14 : 22 ,摩西 向人們轉述神說 :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 , 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 , 十分取一分。"以色列人要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耶和華。 十一奉獻 供養 帳幕, 後來的聖 殿 以及 祭司。

今天,我們的奉獻是 我們獻給神的 一份愛的禮物, 為了 感 謝我們作為他的兒女所領受的祝福 。 我們不是在舊約經濟的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的時代。 我們的奉獻是支持 神 在我們當地教會工作 以及 傳教活動的 一種方式 。

當我們 奉獻 給主的時候,我們要 出於 喜樂的心。 要記住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 ( 哥林多後 書 9:6-7) 。 出於義務奉獻或者 為了彌補我們缺乏的東西而 奉獻 ,將不會使我們在 屬靈上 獲得利益,也不會給家庭帶來 祝福 。

在 神 的命令 中 ,丈夫和妻子是一體的 ( 馬可福音 10:8) 。 理想情況下,丈夫和妻子應該討論他們的 奉獻 ,並根據聖經的原則,在適當的數量和適當的地方 上 達成一致。 如果關於 奉獻有 意見分歧,妻子不能篡奪丈夫 身上 的 權柄和奉獻 ,或者試圖阻止他 奉獻 。 這樣做的時候,妻子 自身 就 佔據了頭的權柄 ( 以弗所書 5:22-33) ,這是在神的命令之外。 妻子們要順服神的命令, 為主做一樣順服 ( 以弗所書 5:22) 。 同樣地,丈夫也要順服神,並且要無私地愛他們的妻子 ( 以弗所書 5:22-33) 。 丈夫應該虔誠地考慮妻子的意見,並最終 遵循 神 的 帶領 。 如果一方是 非信徒 ,那麼同樣的原則仍然適用。 丈夫 , 作為家庭的 頭 ,對 奉獻 的決定負有最終的責任。

順服神的命令會帶來 因信站立的 祝福和恩典。 神 有辦法 使 事情 成就 ,我們可以自信地站 立不動並且察看,而不是靠著我們 自己 去把那些 我們認為錯誤的事情 糾正 。 在 撒母耳 記上我們找到了這個永恆的原則:"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 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 ( 撒母耳 記上 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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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和妻子 對十一奉獻 / 奉獻多少持有不同觀點 , 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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