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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們對我們自己的救贖有貢獻嗎?

回答


看待這個問題有兩種方法——從實踐的角度和從聖經的角度。

首先,從實際的角度來看,我們假設一個人確實對他的救贖有所貢獻。

如果這是可能的,誰會在天國得到功勞呢?如果人類以某種方式為自己的救贖做出了貢獻,那麼,功勞就歸人類自己了。如果這是人類的功勞,這肯定會削弱神的功勞。如果貢獻某些東西有可能進入天堂,那麼每個人在他到達天堂的時候都會慶祝自己,因為他為了獲得天堂的公民權做了某些事。這些人會唱:“讚美我自己,我為自己的救贖做出了貢獻。”在天堂的人崇拜自己而不崇拜神,這是不可想像的。神說:“我必不將我的榮耀給假神” (以賽亞書42:8;42:11) 。

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人類對他的救贖毫無貢獻。人性的問題在於他們的罪惡。神學家通常稱之為“完全的墮落”。完全的墮落是相信人類自始至終都是罪惡的,並且自己不能做任何事來贏得神的青睞。因為這種罪惡的狀態,人類不想與神有任何關係(特別參照羅馬書1:18-32) 。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因為人類是完全墮落的,所以人類選擇犯罪,愛犯罪,保護犯罪,並以罪為榮耀。

由於人的罪惡困境,他需要神的直接干預。這種干預是由耶穌基督提供的,他是罪惡的人類和公義的神之間的中保(提摩太前書2:5) 。如前所述,人類不想與神有任何關係,但神希望一切都與人類有關。這就是為什麼他派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人類的罪而死——神的完美替代(提摩太前書2:6) 。因為耶穌死了,人就可以因信稱義(羅馬書5:1) 。人因著信,就被贖買,從罪的奴僕市場買出來,而且從罪中得釋放(彼得前書1:18-19) 。

剛才提到的這些行為——替代、稱義、救贖——正是完全由神提供的一些行為,完全沒有任何人類的東西。聖經清楚地指出,人類不能為他的救贖貢獻任何東西。任何時候一個人認為他可以貢獻,本質上是認為他在為他的救贖作工,這顯然是與聖經的陳述相違背的(見以弗所書2:8-9) 。甚至信心本身也是神的禮物。救贖是來自神的免費禮物(羅馬書6:23) ,因為它是一份禮物,你不能做什麼去贏得它。你要做的就是收下禮物。“凡接待他(即,耶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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