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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互補主義與平等主義——哪一種觀點在聖經上是正確的?

回答


“關於聖經中的男人和女人的集會”總結了互補主義的觀點,即神限製女人擔任教會的領袖角色,而要求女人擔任同等重要但互補的角色。 “基督徒追求聖經上的平等”總結了平等主義的觀點,即聖經中沒有基於性別的教會事工限制。由於這兩種觀點都聲稱是基於聖經的,所以全面檢查聖經在互補主義與平等主義的問題上到底說了什麼是至關重要的。

再次總結一下,一方面是平等主義者,他們認為沒有性別差異,因為在基督裡我們都是一體的,女人和男人在領導和家庭中的功能角色是可以互換的。那些認為自己是互補者的人持相反的觀點。互補主義的觀點認為男女作為人是基本平等的(即,作為按照神的形像創造的人),但當涉及到社會、教會和家庭的功能角色時,互補主義觀點堅持性別差異。

提摩太前書2:9-15中有一個支持互補主義的論點。提摩太前書2:12中有一節特別反對平等主義的觀點,“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也有類似的論點,他寫道:“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哥林多前書14:34)。保羅認為,女人不被允許在教會中教導和/或對男人行使權力。像提摩太前書3:1-13和提多書1:6-9這樣的經文似乎也把教會的領袖“職務”限制在男人身上。

平等主義本質上是基於加拉太書3:28。保羅在這節經文中寫道,“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平等主義的觀點認為,在基督裡,作為墮落關係特徵的性別差異已經被消除了。然而,加拉太書3:28應該這樣理解嗎?這樣的解釋是根據上下文做出的嗎?很明顯,這種解釋破壞了經文的上下文。在加拉太書中,保羅僅僅證明了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的偉大真理(加拉太書2:16)。在加拉太書3:15-29中,保羅根據律法和應許的不同為稱義辯護。加拉太書3:28符合保羅的論點,即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都是亞伯拉罕因信而生的,是應許的後嗣(加拉太書3:29)。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很清楚,保羅指的是救恩,而不是指教會中的角色。換句話說,救恩是白白地給予所有人,而不考慮諸如種族、經濟地位或性別等外部因素。延伸這個背景,也適用於教會的性別角色,遠遠超出了保羅所講的論點。

這一爭論的真正關鍵,也是許多平等主義者未能理解的是,角色的不同並不等同於質量、重要性或價值的不同。在神的眼中和計劃中,男人和女人的價值是平等的。女人並不亞於男人。相反,神在教會和家裡給男人和女人分配了不同的角色,因為這是他設計我們運作的方式。區分和平等的真理可以在三位一體的功能等級中看到(參考哥林多前書11:3)。聖子順服聖父,聖靈順服聖父和聖子。這種功能上的順服並不意味著本質上的同等劣勢;這三個位格都是平等的神,但他們的功能不同。同樣,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人,平等地分享神的形像,但他們有神指定的角色和功能,這反映了三位一體中的功能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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