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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是否可以接受教會以外的聖餐?是否可以在家裡與家人、基督徒朋友聚會或私人場合舉行聖餐?

回答


聖餐儀式,也被稱為主的晚餐,通常在教堂禮拜期間舉行。然而,對於早期的教會來說,禮拜儀式是在家裡舉行的。在耶路撒冷的教會是在馬利亞的家裡聚會(使徒行傳12:12),在腓立比是在呂底亞的家裡聚會(使徒行傳16:40),而在以弗所是在亞居拉和百基拉的家裡聚會(哥林多前書16:19)。在歌羅西,教會是在腓利門的家中聚會(腓利門書2)。從使徒行傳2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早期的教會定期聚會,進行使徒的教導、祈禱、團契和“擘餅”,通常被理解為聖餐(使徒行傳2:42)。

然而,聖經並沒有指定聖餐儀式必須在哪裡舉行。在醫院和療養院為病人也曾舉行過聖餐。在那些還沒有建立教會的地方,在實地傳教的傳教士已經為信徒們舉行了聖餐。一些家庭在諸如平安夜這樣的特殊場合舉行他們自己的聖餐儀式。我們的主,在樓上與門徒們慶祝逾越節時,設立了第一次聖餐。關於儀式的過程,我們所得到的唯一指示來自耶穌自己的話:“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11:24-26)。這段經文給出了我們舉行聖餐儀式所需要的所有指示,而且要理解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的重要性。

在五旬節之後,教會成立,在教會環境中定期舉行聖餐,並被認為是教會的條例。因此,得到認可的教會領袖管理這項事工。但是,為什麼主的晚餐不能在家裡,在朋友和家人之間,在家庭教會的環境中或任何其他地方舉行,這個沒有符合聖經的理由。重要的不是地點,乃是記念基督的身體和寶血,藉著這身體和寶血我們得蒙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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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接受教會以外的聖餐?是否可以在家裡與家人、基督徒朋友聚會或私人場合舉行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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