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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該去夜總會嗎?去夜總會是罪嗎?

回答


坦率地說,夜總會是世界的一部分,是由撒旦控制的。 設計它們的目的是為了放縱自己罪惡的慾望。 夜總會的存在主要有兩個目的:飲酒和會見異性,最常有性活動出現在腦海中。 是的,有音樂和舞蹈,但是主要是單身去夜總會喝酒、遇見某人。 夜總會是屬世界的,儘管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但我們不屬它。 屬世界意味著有興趣並渴望那些吸引罪惡本性的事情。

保羅,對基督徒說,在以弗所書 4:17-24 強調了世俗行為的問題,“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裡保羅描述了那些拒絕神的人,而且他們放縱自己的私慾,為了各種帶著貪婪的不潔的行為。

顯然,神不希望我們如此輕易並故意地放縱自己的罪。 注意神所說的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神說,當我們放縱自己罪惡本性的時候,我們被自己的慾望欺騙了。 撒旦是一個熟練的偽造者。 換句話說,撒旦呈現某些似乎表面上很有吸引力的東西。 夜總會的誘惑在於它是非常愉快的、有趣並令人興奮的。 我們沒有看到的東西是後果,因為撒旦使私慾的吸引處於我們頭腦的最前沿。 性、酒精和藥物——在大多數夜總會可以找到——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都是具有破壞性的。 神賜下一個最享受性的地方——婚姻,那裡沒有性病、艾滋病、內疚、孤獨感——而且那些在這方面不相信神的人正在傷害自己。

神渴望我們是正義和神聖的,因為他照那樣造了我們。 過神期望的生活所帶來的好處遠遠超過這個世界所提供的微小、短暫的刺激。 許多人現在或曾經去夜店的生活方式說明同樣的事情——沒有喜樂,沒有滿足;只有空虛。 只有神能滿足我們的需求,賜給我們都在尋求的喜樂和幸福。 去夜總會只能提供一個廉價的親密。 在夜總會不會找到持久的喜樂,只有罪惡的誘惑。

這樣的地方不適合基督徒。 除了明顯的誘惑,還有我們基督徒在世上作見證的問題。 當非信徒看到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陷入罪惡的生活方式,基督就被誹謗和貶低。 我們要讓我們的光照在人前,因此他們看到我們的好行為,就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 馬太福音 5:16) 。 很難看到我們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光如何能在夜總會發光。 即使基督徒沒有沉溺於罪惡活動,僅僅出現在那裡,他 / 她向觀看的世人所表現出的見證就是有破壞性的,而且必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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