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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

回答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 [ 耶穌 ] 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 : 12 )。

“你必要重生”

宗教領袖尼哥底母拜訪耶穌時,耶穌沒有立刻使他確信天國;而是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 3 : 3 ) 。

人剛出生時就承襲了罪的本性,這源於亞當在伊甸園違背神旨意。 沒人教小孩子犯錯。 他天生要沿著錯誤的願望而行,例如撒謊、偷竊和憎恨等。 他是反叛和憤怒的孩子而不是神的兒女。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 [ 撒旦 ] 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 2 : 1-3 )。

作為可怒之子,我們應受下地獄與神分離的懲罰。 感恩的是,經文繼續到,“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以弗所書 2 : 4-5 )。

我們怎樣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 重生 / 作了神的兒女呢? 必須接受耶穌!

接受耶穌

“凡接待他 [ 耶穌 ] 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 : 12 )。

這節經文清晰解釋了怎樣作神的兒女。 我們必須用信心來接受耶穌。 關於耶穌我們必須相信什麼呢?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道成肉身。 因聖靈感孕由童女馬利亞所生,耶穌沒有繼承亞當的罪性。 因此,他被稱作第二個亞當(哥林多前書 15 : 22 )。 亞當的一次不順服把罪的咒詛帶到世上,基督完美生命遮蓋了我們有罪的生命。 我們的回應必須是悔改(背棄罪),相信基督完美的生命潔淨了我們。

第二,我們必須相信耶穌是救主。 神的計劃是把他完美的兒子獻出並死在十字架上,來償還我們罪有應得的懲罰:死亡。 基督的死使那些接受他的人免除了罪的懲罰和捆綁。

最後,我們必須跟隨主耶穌。 基督復活之後戰勝了罪和死亡,神賜予他所有權柄並(以弗所書 1 : 20-23 )。 耶穌帶領所有接受他的;他將審判所有拒絕他的(使徒行傳 10 : 42 )。

神賜下恩典叫我們悔改和在救主裡的信心,我們作為神的兒女重生又有了新生命。 只有那些接受耶穌——不僅確信他而且要靠他得拯救,把他當主人順服,當至寶去愛——成為神的兒女。

成為神的兒女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 1 : 12-13 )。

如同出生時自己什麼都沒做一樣,我們不能憑做好事或自己幻想出的信念在神的家庭重。 如以上經文所說,神是那個按著他崇高的意願“賜權柄”。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翰一書 3 : 1 )。 因而,神的孩子只有在主裡值得誇耀,沒有其它可以驕傲的(以弗所書 2 : 8-9 )。

有其父必有其子。 同樣,神要他的兒女越來越像耶穌基督。 儘管只有到了天堂我們才會完美,但神的兒女不會習慣性地、毫不悔改地犯罪。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所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 : 7-10 )。

不犯錯誤;神的兒女不會因犯罪“脫離關係”。 但是有人“慣於”犯罪(比如一貫滿沉溺於罪中而不注重跟隨基督和他的道)顯示出他沒有重生。 耶穌告訴這樣的人,“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約翰福音 8 : 44 )。 與之相反,神的孩子不再貪求罪的滿足,而是想要認識、熱愛和榮耀他們的天父。

神的兒女的獎賞是不可估量的。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是他的家庭(教會)的一部分,神承諾在天堂為我們準備了一個家,並賜予我們權力在禱告中親近天父神(以弗所書 2 : 19 ;彼得前書 1 : 3-6 ;羅馬書 8 : 15 )。

回應神的呼召,認罪悔改,相信基督。 今天就作神的兒女!

你因為讀到這裏而決定信耶穌嗎?如果是這樣,請點擊下面“今天我接受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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