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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


作者:阿摩司書1:1明確了本書的作者是先知阿摩司。

寫作日期:阿摩司書大致寫于西元前760至753年。

寫作目的:阿摩司受到神的呼召時是提哥亞猶太村的牧人和摘果人,儘管他並沒有受過祭司的教育。阿摩司的使命指向北部的以色列。他關於以色列因其罪惡會遭厄運和被擄的啟示被大部分人排斥和忽略,但是自所羅門王之後以色列便一直沒過上什麼好日子。阿摩司的事工發生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以色列和烏西亞統治猶大期間。

關鍵經文:阿摩司書2:4,「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阿摩司3:7,「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阿摩司9:14,「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他們必重修荒廢的城邑居住,栽種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木園,吃其中的果子。”

梗概:阿摩司看到以色列繁榮和權力背後的實質,國家內部已經腐敗至極。 阿摩司遏制大眾犯罪的內容十分廣泛:不聽神的話,偶像崇拜,異教崇拜,貪婪,高層腐敗和壓迫窮人。阿摩司從神要審判以色列的鄰國開始,之後是他自己的國猶大,最後也是最重的審判降至以色列。神賜給阿摩司的異像強調了同一內容:審判將至。本書的結尾是神應許阿摩司和那些留下來的將來會復興。

預示:阿摩司書以對未來輝煌的承諾落筆。「‘我要將他們栽于本地,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這是耶和華你的神說的」(9: 15)。最終神對亞伯拉罕關於土地的應許(創世記12:7;15:7;17:8)會發生在基督在地的千禧統治時期(見約耳書2:26,27)。啟示錄20章描述了基督在地的千年統治,是一個在救主完美的治理之下充滿和平喜樂的時期。那時,信主的以色列和外幫基督徒們將在教會合一,與基督一起生活和治理。

實際應用:有時我們認為自己「只是個」!我只是個推銷員、農民或主婦。阿摩司會被當作「只是個」。他不是先知或祭司或他們的後裔。他只是個牧人,猶大的小生意人。誰會聽他的?但是阿摩司沒有找藉口,順服並成為神帶來改變的強大聲音。

貫穿聖經,神使用「只是」牧人、木匠、漁夫這樣的人。無論你是什麼,神都可以使用。阿摩司並不偉大。他「只是個」。「只是個」神的僕人。「只要是」神的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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