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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新約中的洗禮是否等同於割禮?

回答


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肉體標誌。雖然最初的約是在創世記15立的,但直到創世記17才被命令受割禮——至少是13年後,在以實瑪利出生之後。那時,神將亞伯蘭的名由亞伯蘭(尊貴之父)改為亞伯拉罕(眾人之父),這是一個預期神的應許成就的名字。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後來又與以撒、雅各並他們的後裔立約。

洗禮,在某種意義上,是神與他的教會立新約的標誌。耶穌在大使命中命令施洗:“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洗禮是內在改變的外在標誌。它代表著在基督裡的重生。

許多改革宗的傳統在割禮和洗禮之間做了非常接近的類比,並利用舊約關於割禮的教導來證明嬰兒的洗禮是正當的。論點是這樣的:因為出生在舊約猶太社區的嬰兒都受過割禮,所以出生在新約教會社區的嬰兒也應該受洗。

雖然洗禮和割禮之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象徵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契約。舊約有一個進入猶太人家庭的肉體途徑:猶太人父母所生或作為僕人買來的人(創世記17:10-13)。一個人的屬靈生命與割禮的標誌無關。所有的男性都受了割禮,不管他是否忠於神。然而,即使在舊約中,也承認身體上的割禮是不夠的。摩西在申命記10:16命令以色列人將心裡的污穢除掉,甚至承諾神必將心裡的污穢除掉(申命記30:6)。耶利米也宣講需要心靈的割禮(耶利米書4:4)。

相反,新約有一個屬靈的入口:因信得救(使徒行傳16:31)。因此,一個人的屬靈生命與洗禮的標誌緊密相連。如果洗禮意味著進入新約,那麼只有那些忠於神和信靠耶穌的人才應該受洗。

真正的割禮,正如保羅在羅馬書2:29中所說的,是發自內心的,是由聖靈來完成的。換句話說,今天一個人進入與神立約的關係,不是基於身體的行為,而是基於聖靈在心裡的工作。

歌羅西書2:11-12提到了這種屬靈的割禮:“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神的功用。”這種割禮並不涉及身體的切割;這是對我們舊我的一種切割。這是一種屬靈的行為,指的是受聖靈影響的救恩。 12節提到的洗禮,並不能代替割禮;它是在割禮之後——很明顯,這是一種屬靈的割禮。因此,洗禮是內在的、屬靈“割禮”的標誌。

這段經文還指明,以洗禮為代表的新生命,來自“你的信心”。這意味著受洗的人有能力實踐信心。由於嬰兒不能實踐信心,所以他們不應該成為受洗的候選人。

在舊約下出生的人(肉體上)接受了那個約的記號(割禮);同樣地,在新約下出生的人(屬靈上),即重生的人(約翰福音3:3),接受那個約的記號(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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