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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耶穌死後和復活之間的那三天在哪裏?

回答


彼得前書3:18-19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

18節中“按著靈性”這個片語的結構跟“按著肉體”是一致的,因此最好把“靈性”這個詞和“肉體”這個詞歸在同一範疇。此處肉體和靈是指基督的肉體和靈。片語“按著靈性他復活了”指出這樣一個事實:耶穌承受的罪和他的死導致了他人性的靈跟天父分離(馬太福音27:46)。如馬太福音27:41和羅馬書1:3-4所說,這裏的對比是在肉體和靈之間,而不是在基督的身體和聖靈之間。當耶穌完成了罪的救贖,他的靈又恢復了之前被破壞了的關係。

彼得前書3:18-22描述了耶穌為罪受苦(18節)和耶穌得榮耀(22節)之間的關聯。只有彼得說了在這兩者之間所發生的事。19節中“傳道”這個詞不同於新約裏指的傳講福音的含義,它在這裏的意思是通報消息。耶穌受難死於十字架,他的身體被治死,當他承擔了罪的時候他的靈死去。當他的靈復活,他把靈交給了天父。根據彼得所講,在耶穌死後和復活之間的某個時候,他對“監獄裏的靈”做過一個特別傳道。

一開始,彼得用“魂”指人而不是“靈”(3:20)。新約中,“靈”這個詞指天使或邪靈,而不是人;22節似乎也是指這種意義。聖經中沒有一處提到耶穌曾造訪地獄。使徒行傳2:31說耶穌去了“陰間”(《新美國標準版聖經》),但“陰間”不是地獄。“陰間”是一個死了的人暫時待的地方,他們在那兒等待復活。啟示錄20:11-15(《新美國標準版聖經》,《新國際版聖經》)清楚地說明了兩者間的區別。地獄是受審判的人永久和最後的歸宿;陰間只是一個暫時的住所。

我們的主把他的靈交給了天父,死了,在死後和復活之間的某一時間,造訪了死人的境界,給那裏的靈(可能是墮落的天使;參看猶大書6)傳達了資訊,那些靈跟諾亞時代發洪水之前的時期有關。20節將這一點講得很清楚。彼得沒有告訴我們耶穌跟這些被囚禁的靈說了什麼,但不會是救贖的資訊,因為天使是不能被救拔的(希伯來書2:16),可能是對撒旦及其同夥誇勝(彼得前書3:22;歌羅西書2:15)。以弗所書4:8-10 似也指出耶穌也去了“樂園”(路加福音16:20;23:43)並把在他死之前就信了的人送到天堂。經文沒有提到詳細發生的經過,但大多數聖經學者都同意“擄掠了仇敵”所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綜上所述,聖經沒有明確地講耶穌在死後和復活之間的三天裏做了什麼。然而他看來確是曾對墮落的天使和不信的人誇勝。我們能確切知道的是耶穌不是在給人第二次救贖的機會。聖經說我們死後要面對審判(希伯來書9:27),只有一次機會。關於耶穌死後和復活之間做了些什麼的這一點,確實沒有明確的答案。這也許是只有等我們得著榮耀的那一天才能明白的奧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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