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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恩典加上行为得救是错误的福音吗?

回答


在加拉太书1:6-9中,使徒保罗与那些教导错误的福音的人争辩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教会的问题是教会信徒必须遵守旧约律法(特别是有关割礼)才能得救。保罗毫不含糊地宣告,恩典加上行为的"福音"是错误的。

救恩是唯独因着恩典藉着信心在基督里所赐的(以弗所书2:8-9)。没有人是完美的,没有人的行为可以使一个人在无罪的、圣洁的上帝面前称义。没有人能挣得或值得救恩,不管他或她有多么"虔诚",或者行为看起来有多么值得称赞。

有许多真正的基督徒对恩典的福音有误解。即使在保罗的时代也是如此。有些人认为非犹太教徒(非犹太基督徒)遵守犹太律法就是真正的信徒(使徒行传15)。他们是基督徒,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误解了福音这一免费的礼物。在耶路撒冷议会上,教会早期的领导人鼓励外邦基督徒进入上帝的恩典,并只为他们指出一些重要的指导方针,让他们遵守以促进教会内部的和平。

试图混合恩典加行为的问题今天仍然存在。许多基督徒对耶稣基督有真信心,但他们仍然相信,他们也必须执行某些行为,以确保他们不去地狱,好像神在基督里的恩典是不够的。尽管这样的教导应该被正视和纠正——我们必须相信基督,而不是我们自己——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没有得救或失去了他或她的救恩。

根据加拉太书1,教导任何一种错误福音的那些人,在加拉太是恩典加行为的福音,他们都是"受咒诅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受到上帝的谴责。新约中的其他章节反对教导错误福音。例如,犹大想要写信与读者共享普遍的救恩,然而,他觉得有必要改变话题:"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大书1:3)。在下一节中,他将那些有另一种福音的人称为"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

这也许是描述这种教导的最好方法。一个人可能因着恩典和行为误解救赎的问题,但仍然真实地相信基督。然而,也有不虔诚的人,不认识主,传假福音。这些不虔诚的人被称为受咒诅的,因为他们故意曲解耶稣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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