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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性爱是一种罪吗?

回答


圣经中没有提到网络性爱(cybersex)或电话性爱,因为在圣经时代不可能有"网络事件"和"电话事件"。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所涉及到的人是否已经结婚。在婚姻中,网络性爱/电话性爱将在哥林多前书7:5的"共同一致"原则下发生。欲知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婚姻中允许性行为的文章。

在婚姻之外,上帝的话语给了我们一些原则,这些原则一定适用于网络性爱/电话性爱。腓立比书4:8告诉我们:"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此外,有许多经文表明婚外性是一种罪(使徒行传15:20;哥林多前书5:1; 6:13,18; 7:2; 10:8;哥林多后书12:21;加拉太书5:19;以弗所书5:3;歌罗西书3:5;帖撒罗尼迦前书4:3;犹大书7)。耶稣自己教导我们,想做罪恶的事也是有罪的:"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箴言23:7说:"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

网络性爱和电话性爱本质上是在渴望一些罪恶的东西(通奸或淫乱)。

网络性爱和电话性爱是在幻想着不道德和不纯洁的事。网络性爱或电话性爱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被认为是高尚的、正确的、纯洁的、可爱的、令人钦佩的、优秀的或值得赞扬的。网络性爱和电话性爱是虚拟的通奸。他们对一个人充满幻想,并鼓励另一个人进入不道德的欲望。

他们将人带入"不洁不法"的陷阱中(罗马书6:19)。思想和欲望不道德的人,他/她的行为最终会变得不道德。是的,在婚姻之外,网络性爱和电话性爱是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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