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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中的奇蹟要按字面意義理解嗎?

回答


是的,聖經中的奇蹟要按字面意義理解。 整個聖經都要按字面理解,除了那些顯然是有像徵意義的部分。 一個像徵的例子是詩篇 17:8 ,我們不是神眼中的瞳人,神也不是真有翅膀。 但是奇蹟不是像徵性的事件;它們是真正發生過的真實事件。 聖經裡的每一個奇蹟都有用意、完成以任何其它方式無法完成的任務。

最早和最深奧的奇蹟莫過於創造這一奇蹟。 神 ex nihilo (從無中)創造了一切,而每一個接下來的奇蹟都加強了他非凡的大能。 出埃及記中充滿了神用以實現其旨意的奇蹟事件。 埃及的災殃,始於尼羅河水變作血(出埃及記 7:17 )、結束於擊殺埃及地的頭生(出埃及記 12:12 ),都是實際事件,最終導致法老解放了以色列人的枷鎖。 如果不發生災荒,法老為什麼讓人們走? 如果頭生被擊殺沒有發生,神那晚就不會穿過埃及,以色列人也沒理由用血在房屋上做記號。 如果那樣的話,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的預兆也就無效,相應地,釘十字架本身也可疑了。 一旦我們開始懷疑任何奇蹟的真實性,我們就必須否定一切由那個奇蹟引出的聖經陳述,這最終會使整個聖經變得不確定。

最著名的舊約奇蹟之一就是分開紅海(出埃及記 14 ),其間法老及其大部分軍隊被淹死。 如果這個事件是像徵性的,那麼我們怎麼相信故事的其餘部分? 以色列人真的離開埃及了嗎? 法老的軍隊真的追他們了嗎,而且,如果追了,以色列人怎麼逃脫的? 詩篇 78 是神提醒以色列人他施行奇蹟使他們擺脫埃及人束縛的許多篇章中的一篇。 這些奇蹟也增強了周遭各國對於耶和華神的認識,證明他是唯一真正的神(約書亞記 2:10 )。 他們的木石異教偶像無法完成這樣的奇蹟。

新約中,耶穌施行了眾多奇蹟,首先是在迦拿娶親的筵席上他將水變成酒(約翰福音 2:1-10 )。 他最驚人的奇蹟可能就是在拉撒路死了四天后讓他復活(約翰福音 11 )。 耶穌所行的所有奇蹟都是為了證明他是他所說的 --神的兒子。 當他在馬太福音 8 平息風暴時,即使弟子們也震驚了:“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第 27 節)如果耶穌的奇蹟不是真實的,那麼耶穌治病的福音記述就是好聽的故事,而那些人也會繼續患病,他的同情心也令人懷疑了(馬太福音 14:14 ; 10:34 ;馬可福音 1 :41 )。 如果他沒有用一點點餅和魚供給幾千人,那些人會繼續挨餓,而耶穌的話“你們找我, ...... 乃是因吃餅得飽。”(約翰福音 6:26 )就根本沒有意義了。 但耶穌確實給人醫病、他確實為幾千人造出食糧、他確實將水變酒、他確實使得拉撒路復活。 約翰福音 2:23 告訴我們許多人就是因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所以信了他的名。

所有奇蹟都是有一個目的 -- 為了證明神是獨一無二的,他對於創造有完全的控制,而且,如果他能做這所有奇蹟的事,我們生活中就沒有任何事可以難倒他。 他要我們信他、知道他也可以在我們生活中行神蹟。 如果這些奇蹟沒有發生,那我們怎麼相信聖經告訴我們的一切? 我們怎麼相信通過基督得永生的聖經福音? 當我們開始懷疑聖經中的任一部分時,所有神的道就都被懷疑,我們就為企圖擊毀我們信仰的撒但的謊言和歪曲打開了大門(彼得前書 5:8 )。 聖經要按字面意義研讀和理解,包括有關奇蹟的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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