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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上帝什麼時候審判我們,聖經怎麼說?

回答


有兩個獨立的審判。 基督徒在基督的台前受審判(羅馬書14:10-12)。 每一個信徒將敘述他自己的事,主將會審判他所做的決定 ——包括關於良心的問題。 這個審判不會決定救恩,救恩是因著信(以弗所書2:8-9),但這個時刻,信徒必須敘述他們服侍基督的生活。 我們在基督裡的立場是哥林多前書3:11-15說到的“根基”。

我們建立的根基可以是奉基督的名行善的“金、銀、寶石”,順服並多結果子——致力於屬靈服侍來榮耀神並建立教會。 或者我們建立的根基可能是充滿毫無價值、輕浮、淺薄行為的木材、乾草和禾秸。 神的台前將揭示這一點。

金、銀和寶石在信徒生活中,經過上帝精煉的火就倖存下來(13節),並且基於這些善行,信徒會得到回報——我們如何忠實地服侍基督(哥林多前書9:4- 27),我們如何好好順服大使命(馬太福音28:18-20),我們如何勝過罪惡(羅馬書6:1-4),我們如何好好控制我們的舌頭(雅各書3:1- 9)等等。 我們必須說明我們的行為,無論它們是否真正表明我們在基督裡的立場。 上帝的審判之火將完全燃盡木材、乾草和碎秸,即我們所說的以及我們所做的毫無永恆價值的事。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馬書14:12)。

第二個審判是對非信徒的審判,他們將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示錄20:11-15)。 這個審判也不能決定救恩。 白色大寶座前的每個人都是一個非信徒,他們在生活中已經拒絕了基督,因此註定要進入火湖里。 啟示錄20:12說非信徒將“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那些已經拒絕基督作為救主的人將會依據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因為聖經告訴我們,“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他們必被定罪。 再多的善行、遵守神的律法也不足以彌補罪過。 他們所有的思想、語言和行為將受到審判,照著上帝完美的標準以及發現的不足。 他們不會有回報,只有永恆的譴責和懲罰。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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