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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耆那教?

回答


作为印度教的改革运动,耆那教起源于公元六世纪。它基于创始人马哈维拉的教导,相信一个自我否定的生命就可以成就“启迪”。马哈维拉赤身露体和哑巴式地漫游印度十二年,忍受苦难和虐待。过后,他接纳弟子,传授他的新发现的信仰。马哈维拉竭尽全力地反对承认和崇拜一个超自然存在的想法。尽管马哈维拉否认有任何上帝或其它神祗存在,可以用来崇拜, 他, 像其他宗教领袖一样, 被他的追随者奉为神。他被称为第二十四渡津者, 最后的、最大的救世主。 根据耆那教的经文, 马哈维拉从天堂下降, 没有原罪, 通过修行, 使自己从所有属世的欲望中解脱。

耆那教是一个极端律法主义的宗教, 人只能通过苦修(严格的自我否定)才能自我拯救。这个宗教没有自由, 只有规条, 主要包括五大誓约, 即放弃: 1) 杀生, 2) 说谎, 3) 贪婪, 4) 性享乐, 5) 爱慕世界。因为女人是造成一切罪恶的根源所以完全不能接近女人。

像所有的错误的宗教一样,耆那教无法和有圣经根据的基督教相比。第一,基督教谴责崇拜除了耶和华这位又真有活的神以外的任何神,“我是耶和华─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2-3)。“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5)。马哈维拉根本不是一个神,只是一个人。像所有的人一样,他出生,他犯罪,他死去。他并没有变成完美无罪,耶稣基督是唯一完美的活过的人,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第二, 圣经明确地指出,如果一个人靠着遵守律法和先知的教导,即使这律法和教导是从又真又活的神而来,他是永远达不到救赎所需的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2:16)。圣经教导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是通过耶稣所洒的宝血 (以弗所书 2:8-9),通过祂背负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使我们可以得到祂的公义。“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哥林多后书 5:21)。 耶稣解除世人的负担, 而耆那教却给人们增加负担。

最后, 两个耆那教的“大誓约”直接与上帝的话语矛盾。当避免贪婪,撒谎,和爱慕世界,避免性享乐是不错的,但如果走得太极端,人类就会灭亡。为了保证人类继续在地球上繁衍,上帝赐给我们性冲动。 在婚姻的约束下,性的冲动能够得到完全满足,人类的未来可以得到确保(创世纪1:28, 2:24, 9:1)。另外,耆那教的一个信条是不杀生,禁止杀任何生命。这直接与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描写上帝提供动物给人做食物相矛盾 (利未记11和使徒行传10)。

像所有的错误的宗教一样,耆那教是从撒旦而来的一个谎言,它的愿望是让我们陷入一个只关注自己的罗网,把我们的内心和灵魂转向自我,从而诱惑我们通过自我否认和遵守戒律来实现自我价值。耶稣要求我们向着自己是死去的,向着他是活的。通过他,为别人而活着。耆那教的发展因为没有满足人类的普遍需求所以不可能超出仅有的几个印度地区。这和耶稣基督的全球性影响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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