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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督徒应该使用信用卡吗?

回答


自19世纪以来某种形式的信贷凭证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以私人有限的能力。我们所知道的塑料信用卡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使用。1946年,一位名叫约翰·比格斯的银行家发明了一种名为"Charg-It"的银行卡,但它只能在当地的银行使用。1950年,大来卡俱乐部推出了一种信用卡,成为第一个广泛使用的信用卡。从那时起,其他银行和贷款机构也加入了那些急于因利息放贷的人群。信用卡可以帮助人们在经济压力下渡过难关,但如果不小心使用的话,信用卡也会造成难以管理的债务。因为,对于基督徒来说,上帝应该控制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财政,基督徒应该拥有信用卡吗?

一个基督徒是否应该拥有和使用信用卡,取决于这个人的自我控制、智慧以及对信用卡有能力控制我们的理解。贷款机构和信用卡公司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他们的大部分财富来自那些不明智的消费习惯和那些太穷而无力偿还债务的人。当神将他的律法交给以色列人的时候,他指明他们不要因取利而借钱给他们的弟兄(利未记25:36;出埃及记22:25)。这条禁令并不是反对向任何可能借钱的人收取利息,而是反对向那些无力偿还的以色列人收取过高的利息。与此相反,诗篇15:5除其他方面,将住在神帐幕中的人描述为一个"不放债取利"的人。

许多人发现他们不能信任自己使用信用卡。他们倾向于把它们看作是"免费的钱",因为实际的账单几周内并不会出现,即便如此,他们也只需要支付最低限度的费用。他们今天可以有一艘价值2000美元的船,并且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一次只付几百美元。他们不愿意考虑的是,2000美元的新船在他们最终付清的时候变成了一艘价值4000美元的二手船,每个月至少支付一次。把钱浪费在利息上,并不能很好地管理神托付给我们的资源(见提摩太前书6:10;箴言22:7)。明智的消费意味着我们要努力过量入为出的生活,这样我们就能有足够的钱应付紧急情况,也能有足够的钱与有需要的人分享。

在我们的投资上赚取利息,而不是在我们的消费上支付利息,是处理金钱的一种明智的方式。在马太福音25,耶稣举了三个仆人的例子,其中两个仆人把主人托付给他们的东西加以投资,并把最初的数目翻倍。然而,第三个仆人没有投资。在第27节,主人告诉他,"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

信用卡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对于懂得如何明智地使用它们的人来说,它们可以是有益的、方便的,甚至是经济的。当我们管理我们的财务,而不是我们的财务管理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没有把我们能买到的东西变成偶像。我们也不会用我们的钱去控制别人。明智的信用卡用户通过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时付清信用卡上的全部余额来避免他们在购买上的过高利息。

当我们把信用卡视为现金时,我们就能控制自己的支出。我们不花费我们无法负担的费用,因此,当账单来临时,我们不会以令人惊愕的震惊而收尾。只花费我们能负担得起的费用,这有助于我们遵守希伯来书13:5的内容:"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当我们拒绝靠信贷消费的诱惑时,我们就学会了知足(提摩太前书6:6)。通过知足,我们培养了虔诚的品格,把我们的财务看作是一种祝福他人和荣耀神的方式(诗篇37:26;箴言11:24-25;哥林多后书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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