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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断地为自己的罪求得宽恕?

回答


一个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如果犯了罪并且在有机会向神认罪之前死去,我会怎样呢?”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如果我犯了罪,但过后忘记了,而且从未想起向神认罪,那会怎样呢?”这两个问题均建立在错误的假设之上。救恩并不是信徒在死前试图去承认和悔改他们犯的每项罪。救恩并不是基于一个基督徒是否已经承认和悔改每项罪。诚然,一意识到自己犯了罪,我们就应该马上向神认罪。但我们并不需要时时刻刻祈求神的宽恕。当我们为救恩而信耶稣基督时,我们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也无论大与小的。信徒不必为了得到罪的赦免而不断认罪或要求饶恕。耶稣的死偿还了我们所有的罪债,罪一旦得赦免,便永得赦免。(歌罗西书1:14,使徒行传10:43)。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要做的是向神“承认”我们的罪。这个“承认”的意思是“认可”。当我们向神承认我们的罪时,我们同意是我们错了,我们犯了罪。神通过我们的认罪在不断的原谅我们,因为他是“信实和公义的”。神是如何“信实与公义”呢?他的信实在于赦罪,这是他允诺给所有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人的。他的公义在于他让基督为我们付出代价,认可罪确已得到偿还。

与此同时,约翰一书1:9确实表明,宽恕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认罪。在我们接受基督作救主的时刻,所有的罪被赦免,但这一切是如何完成的呢?使徒约翰描述的似乎是“关系的”宽恕。所有的罪在我们接受基督为救主的那一刻被“就地”赦免。这一赦免是我们得到救赎和在天堂得永久的家的承诺。当我们死后站在神面前,他不会因我们的罪而不让我们进入天堂。这就是就地的宽恕。关系的宽恕的概念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当我们犯罪,我们就冒犯了神,使他的灵忧伤(以弗所书4:30)。虽然神最终赦免了我们犯的罪,但它仍然是横亘在我们与神之间的障碍。一个对父亲犯了罪的小男孩并不会被家庭抛弃。一个属神的父亲会无条件地原谅他的孩子。同时,父子只有恢复了父子关系才能友好相处。这只能是在孩子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向父亲道歉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向神认罪 — 不是维护我们的救恩,而是为了恢复与爱我们并原谅我们的神的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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