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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圣经中对使徒的要求是什么?

回答


使徒("奉差遣的人")是指上帝派来执行使命或传递信息的人。

使徒对他的差遣者负责,并带着差遣者的权柄。使徒的职分是使徒所承担的职责。

耶稣基督自己也有"使徒职分"。他披戴"使徒"作为他的描述性称谓之一(希伯来书3:1)。他被天父差派到地上,带着上帝权威的信息,他忠实地传达了这一信息(约翰福音17:1-5)。

当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亲自从他的许多追随者中挑选了十二个人,并赐给他们一个使徒的职分——在他回到天上以后接受并传播他的信息这一特殊责任(约翰福音17:6-20;马太福音10:1-4;马可福音3:14-19)。这些被拣选并被差遣的都是他的使徒。在耶稣教导他们的时候,他并没有解释他曾经选择他们的标准。

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是加略人犹大,他把耶稣出卖给了他的敌人。犹大在良心的痛苦中自缢(马太福音27:5)。这样,当耶稣回到天上的时候,只剩下十一个使徒。

过了些日子,其余的使徒在耶路撒冷,与耶稣的母亲,弟兄和其他信徒一同祷告。这群人总共约有120人(使徒行传1:12-26)。西门彼得对众人说,诗篇69:25预言犹大的离弃,以及诗篇109:8预言叛变者在使徒中的位置将被取代。使徒职分必落入他人之手。

彼得建议选择一个新的使徒并规定资格。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被考虑拥有使徒职分。候选人必须在耶稣在他们中间的整整三年里与耶稣同在。也就是说,当天父证实耶稣的为人和工作时,他需要成为耶稣受洗的见证人。他需要听到耶稣改变生命的教导,并在场见证他的医治和其他神迹。他需要已经见证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并见证耶稣复活后在门徒中行走、说话、吃饭。这些是耶稣生命中的关键事实,是他们所要传授的信息的核心,而且必须个人见证来证实这个好消息的真实性。

耶路撒冷的祈祷团队提名了两个符合使徒资格的人:约瑟·巴撒巴和马提亚。然后门徒就祈求上帝带领,使他们知道哪一个人可以填补使徒的位置。他们使用一种当时很普遍的方法来决定上帝的旨意,他们抽签,从而让上帝自由地使他的选择变得清晰。签落在马提亚那里,他就作了第十二使徒。

有几次,使徒见证了他们对耶稣的个人观察,如此说:"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使徒行传10:39-40)。

几个月以后,作为法利赛人之一的扫罗,试图通过杀害和监禁耶稣的一些追随者来消灭基督教的新"信徒"。当扫罗在大马士革执行一次致命的任务时,复活的耶稣亲自向他显现。与复活的主不可否认的相遇彻底改变了扫罗的生命。在对大马士革另一个信徒的异象中,耶稣说,他已经拣选扫罗作为"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他的名"(使徒行传9:15;cf. 22:14-15)。转变之后,保罗在阿拉伯呆了一段时间,在那里他接受基督的教导(加拉太书1:12-17)。其他的使徒承认耶稣自己已经命定他们以前的敌人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扫罗到了外邦地,就改名叫希腊文的"保罗"。耶稣把他的使徒职分赐给保罗,并通过他将很多信息传递给他的教会和非信徒。正是这位使徒保罗写了一半新约全书。

在他的两封书信中,保罗指出使徒的职分首先是服侍他的教会,正如耶稣所命定的那样(哥林多前书12:27-30;以弗所书4:11)。显然,使徒的工作是建立教会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仅次于基督本身(以弗所书2:19-20),因此需要亲眼见证的权威来支持他们的讲道。在使徒们立定根基之后,就可以建立教堂了。

保罗从来没有声称自己是最初十二门徒中的一员,但他确实声称自己是使徒;信徒们认识到耶稣任命他为外邦人的特别使徒(加拉太书1:1;哥林多前书9:1;使徒行传26:16-18)。在早期的教会中还有其他被称为"使徒"的人(使徒行传14:4,14;罗马书16:7;帖撒罗尼迦前书2:6),但这只是因为他们被命定,被授权,被呼召去作特别的事。这些人在有限的意义上承担"使徒"的称谓,并不具备使徒的所有资格,就像最初的十二门徒和保罗那样。

没有圣经证据表明这十三个使徒死后被取代。例如,参见使徒行传12:1-2。耶稣任命使徒去做教会的根基工作,而根基只需要建立一次。在使徒死后,除了使徒,其他的职分,不需要与耶稣有见证人的关系,将会继续进行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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