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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人的生命能沒有神麼?

回答


與這幾個世紀以來的無神論和不可知論的論調相反,人的生命中不能沒有神。人可以生存在世上而不承認神,但卻不能否認有神的事實。

作為創造者,神是人類生命的起源。人類存在不靠神的說法就像一塊沒有鐘錶匠而產生的手錶、沒有講故事的人卻有了故事一樣。我們的存在應歸功於神,那位按著他的形象造了我們的(創世記1:27)。我們的存在依賴神,不管我們認識到神的存在與否。

神供給一切,不斷賦予生命(詩篇104:10-32)。他就是生命(約翰福音14:6),萬物靠神而立(歌羅西書1:17)。即使那些拒絕神的也由他滋養:「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認為人可以不靠神活著就像葵花生長不用光,玫瑰生長不用水一樣。

神是救主,他給那些信的人以永生。在基督裡才有生命,那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耶穌來讓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那些信靠他的人得到與他共度永生的承諾(約翰福音3:15-16)。人的生命——真正的生命——必須認識基督(約翰福音17:3)。

沒有神,人只剩下軀體。神警告亞當夏娃如果他們拒絕神就會「死」(創世記2:17)。我們知道,他們確實違背了神,但是他們的身體當時並沒死亡,而是他們的靈死了。他們內在的東西死了——他們知道那是他們的屬靈生命、和神的交通、享有神的自由、他們靈魂的清白和純潔——都沒有了。

亞當,被造的時候是要與神在一起的,此時只剩下一具世俗的存在。神為人從塵土到榮耀的意圖現在成了從塵土到塵土。就像亞當,今天不信神的人仍然只是在地的存在而已。這樣的人看似快樂;但畢竟,那僅僅是此生的享受和樂趣而已。即使這些享受和樂趣如果沒有與神的關係也不能完全。

一些拒絕神的人過著及時行樂的日子。他們肉身的追求似乎帶來無憂無慮令人滿足的生活。聖經說有罪中之樂(希伯來書11:25)。問題是那樂是暫時的;世上的生命短暫(詩篇90:3-12)。享樂主義者遲早會像寓言故事中的浪子,發現屬世的快樂是不長久的(路加福音15:13-15)。

儘管不是每個拒絕神的人都追逐世俗的樂趣。有很多未得救之人生活節制自律——甚至快樂和完美。聖經揭示的某些道德規範令世上的每個人受益——忠貞、誠實、自律等等。但是,沒有神的人只有這個世界。平穩度過此生並不能保證為來世做好準備。請看路加福音12:16-21中那個富有的財主,以及馬太福音19:16-23中與耶穌交換的年輕財主。

沒有神,人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在地生命。人不能與同類和平共處,因為他自己沒有平安。人焦慮是因為沒有從神那裡得到平安。因為快樂而追求快樂是內心混亂的跡象。歷史上追求快樂的人不斷發現生活中暫時的樂趣總帶來更深的絕望。「有什麼不對勁」的那種感覺難以擺脫。所羅門王得到了這世上所能得到的一切,他把自己的發現記錄在傳道書中。

所羅門發現知識,就其本身是無意義的(傳道書1:12-18)。快樂和財富是無意義的(2:1-11),物質主義是愚蠢的(2:12-23),財富消失于瞬間(6章)。所羅門總結生命是神的恩賜(3:12-13),唯一明智的生活是敬畏神:「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12:13-14)。

換言之, 生命有除了物質之外的更多含義。 耶穌強調這一點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不是麵包(物質)而是神的話(精神)讓我們活著。我們自己尋找治癒痛苦的辦法是沒用的。當人認識神後才能找到生命和完全。

沒有神,人的命運就是地獄。不信神的人在靈裡是死的;當他的軀體生命結束後,將面對與神的永久分離。在耶穌關於富人和拉撒路的敘述中(路加福音16:19-31),富人過著享樂的生活卻不知道神,而拉撒路度日艱難但他認識神。正是死後這兩個人才真正理解他們在世時選擇的重要性。富人意識到,但為時已晚,生命有比追求財富更多的含義。同時,拉撒路在樂園得安逸。對兩個人來說,在地的短暫時間比起靈魂的永久處所來說顯得微不足道。

人是獨特的創造。神在我們心裡安置了對永生的追求(傳道書3:11), 對這種永恆命運的追求只能在神的身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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