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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之前人們怎麼知道神?

回答


即使人們沒有書面的神的道,他們也不是沒有能力接受、理解和遵從神。 事實上,現在世界上許多地方沒有聖經,然而人們還是可以並且確實知道神。 這個問題是啟示問題 -- 神向人揭示他想要我們了解的他自己。儘管不是一直有聖經,人類還是一直有辦法接受和理解神的啟示。 有兩種啟示的範疇:一般的和特殊的。

一般啟示有關神向整個人類普遍傳遞的事物。 一般啟示的外在方面是神必須是起因或源頭。 因為這些事物存在,就必然有存在的起因,神也必須存在。 羅馬書 1:20 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一切地方的所有男女都能看到創造、知道神存在。 詩篇 19:1-4 進一步解釋說創造用所有人理解的語言清晰地說起神。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第3 節)。 自然的啟示是清晰的。 沒有人能因無知而替自己推脫。 無神論者沒有託辭,不可知論者也無法辯解。

一般啟示的另一個方面 -- 神向所有人揭示了自己 -- 是存在於我們的良知中。 這是內在的。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羅馬書 1:19 )。 人們因為擁有非物質的部分,所以意識到神是存在的。 一般啟示的這兩個方面在傳教士與從來沒見過聖經或聽說過耶穌的地方部落見面的許多故事中展示出來。 然而,當得救的計劃講給他們時,他們知道神存在,因為他們在自然中看到了他的證據,而他們知道他們需要一個救主,因為他們的良知確定了他們有罪以及他們對神的需要。

除了 一般啟示外,還有神用來向人類展示自己和他的意志的特殊啟示。 特殊啟示不是所有人能見,而只是針對某些時間的某些人。 聖經中特殊啟示的例子有搖簽(使徒行傳 1:21-26 ,也見 箴言 16:33 )、烏陵和土明(大祭司用的特殊簽 -- 見出埃及記 28:30 ;民數記 27:31 ;申命記 33:8 ;撒母耳記上 28:6 ;以斯拉記 2:63 )、夢和幻象(創世記 20:3,6 ;創世記 31:11-13 ,24 ;約珥書 2:28 )、主的使者的出現(創世記 16:7-14 ;出埃及記 3:2;撒母耳記下 24:16 ;撒迦利亞書 1:12 )和先知的事奉(撒母耳記下 23:12 ;撒迦利亞書 1:1 )。 這些事物沒有列全每個事件但是可以作為這種啟示的恰當事例。

我們所知的聖經也是一種特殊啟示的形式。 然而,它自成範疇,因為它使得今天不必再有其它形式的特殊啟示。 即使和約翰一起見證了耶穌登山變像時對摩西和以利亞說話的彼得也宣告說這種特殊經歷不如“先知更確的預言,在這預言上留意”(彼得後書 1:19 )。 那是因為聖經是神想讓我們知道有關他和他的計劃的所有信息的書面形式。 事實上,聖經有我們要與神相交所需的一切。

所以,在我們知道有聖經之前,神用了許多方式向人類展示自己和他的意志。 想想多奇妙,神沒有隻用一種形式,而是多種方式。 這讓我們感謝神給了我們他的書面的道並為我們保存至今。 我們不必仰仗別人來告訴我們神說了什麼;我們可以自己研習神說的話!

當然,神最清晰的啟示是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約翰福音 1:14 ;希伯來書 1:3 )。 當耶穌用人的形式來到世間走在我們中間時,僅僅這件事就說明了很多。 當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時,我們毫無疑慮地相信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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