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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經上關於不同種族之間的婚姻是怎麼說的?

回答


舊約律法要求以色列人不跟不同種族的人結婚(申命記7:3-4),原因是如果以色列人跟敬拜偶像的、異教徒或不信教的人結婚的話,他們會轉入歧途不跟從神。新約中也陳述了類似的原則,但程度大不相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正如以色列人(相信唯一真神的信徒)被要求不要同不信主的人結婚一樣,基督徒(相信唯一真神的信徒)也被要求不要跟不信主的人結婚。具體回答上面的問題:聖經並沒有說不同種族之間的婚姻是不對的。

看一個人要看品性,而不是膚色。我們都應該小心不要偏愛某些人,而對另外一些人持有偏見和種族歧視(雅各書2:1-10,特別是1和9節)。基督徒男女擇偶標準是看看對方是否也是基督徒(哥林多後書6:14),是否是在耶穌基督裏重生的人(約翰福音3:3-5)。聖經選擇配偶的準則是看對基督的信仰,而不是膚色。不同種族之間的婚姻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在於智慧、識別和禱告。

不同種族的夫妻可能會面對難以被別人接納的問題,這是不同種族之間的婚姻應該謹慎考慮的。許多不同種族的夫妻受到歧視和嘲諷,有時甚至來自自己的家人。有些不同種族的夫妻會因為孩子的膚色不一樣而感到困擾。這些都是不同種族的伴侶在決定是否結婚之前需要考慮並有心理準備的。不過,在此要再次說明,聖經中關於基督徒婚姻的唯一限制是看對方是否是主內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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