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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什麼在創世紀第1-2章中對創世有兩段不同的記載?

回答


創世紀1:1說:「起初神創造天地。」然後,在創世紀2:4中似乎開始了一段有關創世的不同記載。認為這兩段有關創世的記載有差異是對這兩節經文的普遍誤解,其實它們描述的是同一個創世行為。這兩段記載在萬物被造的順序上是一致,它們彼此並不矛盾。創世紀第1章記述的是「六日的創造」(第七日為安息日),而創世紀第2章只涉及了這一周創造中的一日——第六日——所以不存在矛盾。

在創世紀第2章,作者在時間順序上回到了第六日,那日神造了人。在第一章,創世紀的作者將人在第六日的被造作為創造的高潮或頂點來呈現。然後在第二章,作者對人的被造作了更詳細的記述。

認為創世紀第1-2章存在矛盾的說法主要有兩個。第一個斷言是關於植物生命的。創世紀1:11記錄了神在第三日造植物。而創世紀2:5卻記述,在人被造之前,「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那麼,到底哪個是對的?神在第三日造植物,是在他造人之前(創1)還是造人之後(創2)?這兩節經文中「植物」的希伯來詞是不相同的。創世紀1:11使用的術語指的是統稱的植物。創世紀2:5使用的是更加具體的術語,它指的是需要農耕(有人照料、園丁)的植物。所以這兩節經文並不矛盾。創世紀1:11說的是神造植物,創世紀2:5說的是神在造人後才讓「可耕種的」植物生長。

第二個斷言所指的矛盾是關於動物的。創世紀1:24記錄了神在第六日造人之前造了動物。在某些版本的翻譯中,創世紀2:19似乎記錄的是神在造人之後造的動物。然而,對創世紀2:19-20更為合理的譯文是這麼翻譯的:「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這段經文並沒有說神造人,接著造動物,然後將動物帶到人面前。相反,這段經文說:「耶和華神所(已經)造成的各樣動物。」所以不存在矛盾。在第六日,神造動物,接著造人,然後將動物帶到人面前,讓人給動物起名。

通過單獨考慮這兩段有關創造的記述然後將它們融合,我們可以看到,神在創世紀第1章描述了創造的順序,然後在第2章闡明瞭創造的最重要細節,特別是第六日的創造。這裡不存在矛盾,只是使用了一種普通的文學手法,將一個事件從總體到細節作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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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創世紀第1-2章中對創世有兩段不同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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