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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你陷入许多债务,你是否可以在还债的时候,暂时停止十一奉献?

回答


如果我们身陷债务,我们可以暂时不要十一奉献。还债是一个责任;十一奉献是一个“选项”,因为十一奉献的要求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而基督徒并不在律法以下。请不要误会,奉献在主的事工上是非常重要的。金钱上慷慨的奉献是上帝对每一个基督徒的呼召。如果一边还债,同时一边十一奉献是无法做到的,此时,暂时地减少或停止奉献是无可厚非的。

我们对其他人有一个不变的责任,那就是我们要爱他们,我们希望他人怎么对待我们,我们就应当怎样对待他们(马太福音7:12)。我们都希望别人能把欠我们的债还清。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应当“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旧约里对十一奉献的要求,是上帝赐给利未支派的祭司们的供应,以满足他们物质上的需要,使他们能够在圣殿里服侍,能够帮助穷人(民数记18:26;申命记26:12–15)。因此,当以色列人没有在圣殿里十一奉献的时候,上帝警告他们“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玛拉基书3:8)。

在当时,十一奉献就是奉献一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希伯来书7:5)。主耶稣在世的日子里,利未人还是在圣殿中做祭司,所以,还是需要十一奉献的。但在耶稣被害,复活升天之后,事情就发生变化了。“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希伯来书7:12)。现在,基督是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徒就是神的圣殿,就是有君尊的祭司了(希伯来书4:14-15;哥林多前书 6:19–20;彼得前书2:9–10)。

我们的大祭司用所赐的圣灵与我们立了一个新约(上帝的律法刻在我们的心版上)。(希伯来书12:24;10:16)。这个诫命非常有力,让我们用圣灵所产生的爱来彼此相爱(加拉太书 5:22–23)。这就是为什么约翰写道:“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翰一书 3:17)。是上帝的爱激励基督徒奉献,但没有任何一本新约书信规定或建议基督徒要十一奉献,或是规定奉献的比例。基督徒之所以奉献是因为爱。

基督徒可以选择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教会,满足他们属灵和属世的需要。有些人选择奉献少于十分之一,有些人则选择奉献多一些。保罗鼓励大家在礼拜天把奉献交给教会:“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著”(哥林多前书16:2a)。

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积攒财宝,而应该按上帝的要求尽量捐助。这是属于上帝的钱财。祂的赏赐超过我们的付出。“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哥林多后书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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